其他措施还有:
1.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组成小分队深入养殖场、加工厂等一线,进一步加强对出口禽类养殖及生产加工过程的检验监管,面对面具体指导防控工作;
2.全面落实驻场兽医制度,加强对饲养场兽医的监督管理,规定兽医在养殖周期内不得离开场区,认真做好诊疗记录,做好病死禽的解剖、无害化处理及疫病疫情上报工作;
3.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实验室的作用,加大实验室检测力度,加快检测速度,为企业提供检测服务;
4.充分利用检验检疫技术和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有关出口的最新信息,并指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熟品比例,避开因疫情造成的出口生品的贸易风险;
5.严格实行“5+2”工作制度,出口禽肉量大的分支局设置专门的报检窗口,同时开通专门的绿色通道,方便企业的报检、检验和出口;
6.确保出入境禽类及其产品的安全卫生,坚决杜绝出口退货现象的发生,防止国外大面积封关;
7.继续推行出口养殖备案管理模式,指导企业调整和优化养殖方式,走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路子,从根本上提高疫病防控的能力和出口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