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生产企业相比,中小商贸企业抗风险力弱,可抵押物少,获银行贷款较难。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对此指出,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帮助企业融资,既可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又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为此,中央财政将对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八百万元以下、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百分之一的补助。
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具独立法人资格,并达到一定实收资本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占其担保总额二成以上;上年度贷款担保总额达实收资本两倍以上;担保费用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担保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
另外,国家还鼓励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该类保险。
国内贸易信用险是一个新险种,商贸企业可通过购买该险,享受保险机构的信用数据库和风险评估服务。在信用销售发生坏账时,保险机构可以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实际损失。
温再兴介绍,对于符合标准的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中央财政将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补贴。
温再兴说,希望通过七亿元资金,带动国家七百亿的信贷融资和保险额,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扶持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