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延期复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随后,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日、2014 年 9 月 10 日、2014 年 9 月 17 日、2014 年 9 月24 日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2014-046、2014-047、2014-048)。
经与交易各方协商,初步拟定了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行业内一家生物发酵企业,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涉及的购买资产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由于交易标的涉及的股东较多,部分股东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某些事项还需继续深入协商,以最终确定交易预案。
鉴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9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0 日。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交易的进程,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