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化治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盐化治办〔2019〕5号)精神,我区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拟申请市级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大丰区化治办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515-8352969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