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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大运输新规出台,化工运费即将上涨!?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9-12-10
   每年1月1日,都会有相应的新规出台。2019年的1月1日,出台的是土壤保护法等环保相关的政策,而2020年的1月1日,则是对运输行业出台4项新法规!让我们来看看:
  一、交通部:2020年危化品高速限行统一时段
  交通运输部在11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从多方面要求危险货物安全、高效、便捷运输,指出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时间应在0时到6时之间。
  会中提及,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
  当前的很多省份对危化运输车辆采取的措施不同,由于地方的限行措施不统一,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危险货物的运输,造成生产和需求影响。即将出台的这项政策,明确公安机关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并确定绕行路线。确需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6时之间,以推动全国统一通行管理政策。
  令人惊喜的是!符合要求的小件危险货物实行豁免管理,对符合要求的豁免按照普通货物运输管理,降低运输成本。对于84消毒液、香水等小包装日化品,以及气雾剂和化工品试剂等货物的运输,需要由危险货物专用车辆,且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装,运输成本较高。
  二:2020年货车按轴收费
  多个省份,都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进行。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客、货车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标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从各地的文件中我们发现,新的收费方案有个基本前提,不会高于原有的计费方式。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需交的通行费额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三、2020年挂车强制配盘刹,购车成本涨5万
  没错,车要涨价了!2019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落实GB 7258-2017等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2020年1月1日起,栏板、仓栅挂车强制配盘刹 购车成本上涨近5.5万。
  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1、2019年1月1日起,危险品货物运输半挂车新车配备盘式制动器(盘式刹车)
  2、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生产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配备盘式制动器(盘式刹车)。
  3、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如果一台普通挂车升级盘刹+气囊桥,成本要增长大约5.5万元(根据不同品牌,价格不等)。而除此之外,多家车桥厂表示,盘式制动器必须要配合液力缓速器使用,否则会有一定风险——这又是几万元的成本。(购车成本涨了,运费不就也会涨了?)
  四、2020年不停车收费,ETC直通
  10月28日,全国首张记账式货车ETC卡成功发行,这张卡将车载电子标签和ETC卡融为一体,货车终于可以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缴费通行,一脚油门畅行全国高速公路。
  提醒广大货车司机:
  1、货车客户免费安装ETC设备。
  2、在今年12月31日前,安装ETC套装的用户可以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并以非现金支付方式交纳通行费,但需行驶人工收费车道。
  3、从2020年1月1日起,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享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包括ETC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当前,部分地区危化货车禁行!
  上述四项政策要在2020年1月1日才实行,而当下,有部分地区的危化货运仍处于禁行状态。
  河南
  全省高速禁止危化品车通行。
  河北
  晚1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19时前已经驶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的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应选择就近站口驶离高速公路。
  浙江
  杭州湾跨海大桥0点至6点禁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东永高速;云景高速;甬台温高速分水关至观美、大溪至雁荡;上三高速新昌至白鹤;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海口至仰义;嘉绍大桥、甬舟跨海大桥、象山港大桥;诸永高速全线;台金高速壶镇至横溪(苍岭隧道);钱江通道(过江隧道段);宁波绕城高速沙河、九龙湖;杭甬高速宁波(段塘)、大朱家;甬台温高速宁波东;之江大桥危化品车均禁止通行。
  湖南
  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
  山东
  禁行区域为:东起东平路(即东外环自北外环至G206国道)-G206国道(自东平路至十里泉路),西至西安路(即S322省道)-西昌路(自君山西路至北安路),南起十里泉路(即S322省道自G206国道至西安路),北至北安路(即北外环自东平路至西昌路)、君山西路(即原枣曹线自西昌路至西安路),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光明大道东平路至市中与薛城区界牌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安路(即北外环)路段,实行早7:00-8:30,午11:00-12:30,晚17:00-19:00限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君山西路自南园立交桥至西安路即S322省道,西昌路自君山西路至北安路路段,东平路(即东外环)自侯宅子路口至至G206国道路口,上述临界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周边道路禁行路段:枣费线即S241省道自侯宅子路口至峨山口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北向南通行;X019县道(原枣曹线)自东街路口至田屯路口路段,光明东路(即S515省道)自G206国道至东平路路段,上述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江苏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自2019年12月5日起实施。
  禁行路段:242省道松花江路段(港城大道至东疏港高速段)、228国道新光路段(大港路至经十七路段)、北疏港高速段(连霍高速零公里至西大堤段)、大港东路(连霍高速零公里至港口段)。
  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经新204国道、310国道、G15沈海高速、G30连霍高速绕行。危化品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在禁行路段内等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应通过“连云港公安”微警务或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交警窗口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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