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年我国豆油进口数量增长迅猛,2001年豆油进口量仅为6.9889万吨,2002年增长至87.0274 万吨,2003年增长至188.4356万吨。我国进口的豆油以毛豆油为主,与二级豆油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毛豆油的溶剂残留量较高,因此不能直接食用,必须再次加工精炼后才能作为食用油消费。
原先我国实行的《大豆油》国家标准发布于1986年5月6日,一直沿用了近18年。2003年11月11日,修订后的《大豆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编号为GB1535-2003,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先前所使用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有着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过去大豆油有3个标准,分四个质量等级,即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此次改为一个标准,并按质量指标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二、规定了在商品标签中要标明初制油的生产工艺以及是否为转基因油料所生产的转基因食品;
三、单项技术指标,如酸价、杂质、水分、挥发物、过氧化值等要求更加严格。
新标准对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更加规范,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近年我国菜油进口量稳步增长,2001年菜油进口量为4.941万吨,2002年增长至7.7823万吨,2003年增长至15.1579万吨。与进口豆油情况类似,进口菜油基本上都是毛菜油,溶剂残留量较高,不能直接食用,必须再次加工精炼后才能作为食用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