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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价格补贴制度要精准补到目标群体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3-11  

  改革攻坚三人谈

  嘉宾

  谢开华(全国人大代表、省商务厅厅长)

  李晓华(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龙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探索建立农产品[-1.13% 资金 研报]目标价格制度,市场价格过低时对生产者进行补贴,过高时对低收入消费者进行补贴。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怎么建立,应注意哪些问题?代表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对此进行了探讨。

  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功能

  记者: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有什么意义?

  郭晓鸣:国家此前实行的最低价格收购和临时收储制度,虽然能够保护农民利益,但也有明显的政府干预市场的特点,拉高了部分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最大的意义是在稳定物价的同时,能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利益。

  李晓华:农产品价格低,补贴生产者;市场终端价格高,补贴城市低收入者。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起着价格引导作用,在平抑当前物价的同时,对下一个周期的农产品生产起着调节作用。

  谢开华:之前农产品有价格补贴,而城市低收入者也有价格补贴。两头补贴,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容易出现多头管理,不能将市场信息及时地反映在补贴措施之中,政策引导作用打了折扣。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可由两头补贴变为中间补贴,减少中间环节,更好发挥补贴的政策引导功能。

  建议设价格标杆和专项基金

  记者: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应如何建立?

  谢开华:应以市场为基础,并发挥政府的价格引导、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的建立,应以信息对称为基础。当前,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鸿沟。农民不知道哪些产品市场稀缺,哪些产品在市场过剩,生产时没法根据精确的市场导向来指导生产,这种周期波动直接传导到城市消费者的菜篮子,推高了CPI指数。

  李晓华:应在全面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农产品的定价体系,国家保底,作为农产品行业的价格标杆。市场终端价格高于这个标杆,国家补贴城市低收入者;终端市场价格低于这个标杆,国家补贴农民。

  郭晓鸣: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很多人、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可以探索国家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专项基金,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在产和销两头出现较大波动时,启动稳定基金,分别补贴产和销,达到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

  降低“中间”补贴“两头”

  记者: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应注意哪些问题?

  郭晓鸣: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特定农产品才能纳入这个范畴,具体可以从粮棉蔬菜肉类入手。要建立完善的价格监测体系,对市场波动要有敏感性;要有一个针对被补贴者的瞄准机制,保证补贴能精确到达上游生产者和下游城市低收入者手中。

  谢开华: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中间环节太多,这也造成了生产端和消费端两头都叫苦的状况。应降低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费用,这样也有补贴两头的空间。简单而言,要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信息堆成,利用信息化、电子商务等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扩大免征通行费的农产品种类。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等有效方式,降低中间成本。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企业三级农产品收储制度,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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