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期货业进入新一轮发展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03-01-01
  大豆期货合约修改方案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大豆期货市场取得了世界大豆定价的主动权,但是敏感的业内人士从中捕捉到的信号是—大豆期货业进入新一轮发展期。

  3月中旬,京城春风寒人。然而从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却传出振奋人心的信息:去年成功实现恢复性增长的期货市场,将在会议确定的“自律、服务、发展”的宗旨下,进入新一轮的发展期。

  3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为期货市场奏响第一首春的旋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大豆期货合约修改方案正式实施,2003年3月、5月、7月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合约标的物为非转基因黄大豆。这一举措标志着运行了9年多的非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大豆合并交易成为历史,也标志着中国大豆期货市场取得了世界大豆定价的主动权。毫无疑问,未来黄大豆1号的价格变动将对国内大豆产区的生产起到引导作用,因此从政策面上来说,新黄大豆1号合约的推出,似乎更坚定了多头看涨的信念。

  但是,现实和理想之间还存在不少距离。比如,国内大豆市场中转基因大豆(进口大豆)流通量已经超过了非转基因大豆(国产大豆),外加由于我国大豆的总体质量以及生产和交易成本等问题,使得大豆1号的国内非转基因大豆的价格应该不高于现在的混合合约,但这恰恰与国际市场相矛盾—国际上非转基因大豆的价格要高于转基因大豆15%—20%。无疑,新合约的推出给大豆市场出了不大不小的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豆的收购、经营服务和加工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以新的交易品种为契机,期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全球还没有对转基因技术安全性的权威性解释。因此,欧盟、日本和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利用技术壁垒手段,极力限制转基因大豆的进口。美国国会在1999年底也提出了一项严格管理转基因食品的法案,要求在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上加贴标签。顺应国际上对农业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趋势,我国于2001年5月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及3个配套办法。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是政府管理国民经济与国际接轨的一大进步和融入世界贸易潮流的有益尝试,对限制转基因大豆对国产大豆的冲击、扭转我国大豆产业极端被动的局面大有好处。

  3月22日上午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著名经济学家常清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畅谈了对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新见。他总结说,去年以来的发展状况表明,中国期货市场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去年期货市场全年成交合约1.2亿手,成交金额突破3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87%,今年预计增幅达到50%,市场信心在恢复,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的看法发生了质变,投资者参与的热情明显提高。文/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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