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水产养殖业的差距及对策探讨

来源: 作者: 时间:2003-01-01
水产养殖业在我国水产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2000年全国水产总产量达4278.99万吨,其中海、淡水养殖产量2578.21万吨,占60.3%。面对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WTO),水产养殖业需如何应对,是目前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看法。
一、加入WTO后水产养殖业的差距
我国水产养殖业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加入WTO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1.集约化养殖的差距。由于我国水产养殖面对千家万户,经营水面分散,高科技利用率较低,饲料来源混杂且不稳定,易造成水质污染,因而养殖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较低。据韩国国立水产品检查所仁川支所透露,1999年7月底以前,经由仁川港进口到韩国的水产品有262244公吨,被判定为不合适的水产品818公吨,其中包括来自我国大陆产的427公吨。
2.工厂化养殖的差距。我国工厂化养鱼至今仍停留在初级阶段,设备条件不够完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水处理设施落后。而国外的先进工厂化养殖都采用微机控制技术,一切水质监测管理和投饲均为自动化。如年产25万尾100克鱼种的育苗厂,仅需一名工作人员,而我国生产同样数量的鱼种需要10人。此外,我国设施渔业起步较晚,技术薄弱,管理落后,主要表现在病害和污染严重。而国外设施渔业的手段、生产技术都已趋于成熟。
3.生物技术的差距。我国虽然在水生生物技术研究的某些方面,如转基因鱼的开发起步较早,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总体而言与我国是世界上水产养殖最大的国家、水产养殖品的第一消费大国还很不相适应。在这方面,国外的主要研究领域已经包括:水产养殖动物的基因组计划、基因工程育种、染色体工程育种、DNA分子标志辅助育种、细胞工程育种、藻类细胞工程与基因工程育种、海洋药物与海洋活性物质的开发等,经过多年的努力,不仅取得了丰硕成果,而且在应用转化上也收到了一定成效。
4.水产品加工的差距。我国目前的水产品加工量仅占总产量的30%左右,且多数为海产品加工,淡水产品加工比重不足5%,鲜货销售的比例超 过95%。由于鲜销的时效性限制及易腐败的特点,导致我国水产品供大于求,一些地方从“季节性压塘”到“周期性压塘”,进而发展到“全年性压塘”。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水产品产量75%左右是经过加工后销售,鲜销比例仅占1/4。
5.配套设施的差距。我国水产业苗种体系、病害防治体系、市场体系、动物营养与饲料开发 利用、渔业经济及信息网络技术等方面都与国外有一定的差距,成为制约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瓶颈。  
二、加入WTO给水产养殖业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的市场将进一步向世界开放,也意味着我们要更广泛地进军国际市场。世界贸易的“双赢”性给水产养殖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同时也将提供前所未有的机会。其挑战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竞争。我国入世后,由于关税率下降,非关税壁垒减少或取消,进口贸易将大幅上升,世界渔业发达国家的水产品会大量涌入中国市场,给水产养殖产品带来一定的销售压力。
2.资本的竞争。入世后,我国将放宽国际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会有更多的国际资本参与水产行业的竞争。由于我国目前的水产企业在规模和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外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有可能在共同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有的企业因资金不足、规模较小、设备陈旧、管理跟不上等原因,会在竞争中陷入困顿境地甚至倒闭破产。
3.技术的竞争。国际先进技术的进入,对于国内水产养殖尤其是水产加工企业的影响较大。由于我国水产养殖与加工企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国际上同类企业却是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主,因此,我国水产养殖业将在技术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加入WTO对我国水产业虽有挑战,但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其有利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推动水产养殖业与国际接轨。加入WTO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复存在,根据《中美农业合作协议》规定,我国农产品平均总关税将在2004年从目前的20%~45%降到17%的水平,重点农产品关税则要降至14.5%。近年来,我国水产业已多次降税,目前已降到的25%左右。这种外部环境将对我国水产养殖企业和渔民经营机制的转换起催化剂的作用,迫使其跟踪世界渔业经济发展的最新趋势,按照市场需要及时调整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水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中的占有份额,促进水产养殖业与国际接轨。
2.有利于扩大水产养殖业对外开放。加入WTO后,由于各国公平待遇的实施和国内市场的开放,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的机会增多,从而有利于扩大融资渠道,增加科研和技改投入,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养殖业向多层次、多领域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方向的发展,提高水产养殖业的整体素质。
3.有利于改善水产养殖业外贸环境。加入WTO后,可享受现有134个成员国的无歧视待遇,如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减少歧视性待遇、利用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等。因而可降低水产品交易成本,并获得解决水产品贸易问题的规范“渠道”,使我国水产养殖产品不仅能稳定和巩固原有国外市场,还能开辟和扩展新的国际市场;不仅能拓宽水产养殖产品的出口渠道,还能促进加工贸易、国际投资、技术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形成水产养殖业出口的多元化。
4.有利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结构调整。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势必由目前水产养殖业的资源型、低值型向优质产品、特色产品及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方面转变,促进水产养殖业、饲料工业、水产品加工业、运销服务业等二、三产业发展,从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同时,有助于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者,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前提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重点,放开一批、调整一批、提升一批,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开壁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5.有利于形成水产养殖业信息网络化。目前,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贸易重要的经营方式,因其大大减少了商业环节,并有覆盖面广、信息含量大、传递时间快、储存时间长、表现力丰富等优点,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入WTO后,随着信息网络的建设,可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国内和国外市场行情,了解不同区域的消费特点和产品走势,摸清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拓展市场,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缩短与国际市场的差距。
6.有利于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加入WTO后,我国水产养殖业必将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和加快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同时努力提高整体科技水平,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现代化发展步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加强行业自律和互助、互补,规范市场行为,强化行业保护,有效防患风险。
三、加入WTO水产养殖业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应争取主动,做好准备,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为加入WTO后的水产养殖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有利条件。
1.提高组织化程度,发展产业化经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越来越显露出不足,迫切需要提高产业规模和组织化程度,形成整体优势,规避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一方面,应建立多种联合经营组织,采取松散型或紧密型的契约合同方式,形成以渔民家庭经营为基础和轴心的水产养殖微观组织链。其基本运作模式可以定为渔户承包、区域联片、专业合作、一体化经营,并进行相对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品种更新、科技推广,形成规模经营、批量生产,使单个渔户以组织群体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上,形成贸易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应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从当地实际出发,将一些经营机制完善,具有技术、资金等方面优势,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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