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日起在黄渤海区域实施同步休渔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新华网济南6月15日电(赵仁伟、马学信)记者15日获悉,山东省将于16日12时开始在黄渤海区域实施同步休渔。目前,山东沿海各市对应休渔船已全部核定停靠地点,2万余艘渔船正陆续进港停泊。

  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山东省近海污染较重、捕捞强度加剧,渔业资源日益衰退,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对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部署,渤海休渔时间自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钓钩从事捕捞作业外,禁止从事一切捕捞活动;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的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禁渔区线内的黄海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同时,对其他区域和品种的捕捞也作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今年国家将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其与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海域实行同步休渔。为保证同步休渔的有效实施,山东省相继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文件,并成立了伏季休渔管理委员会。各级主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实现“船进港、证集中、网入库、人上岸”的目标。另外,山东省还聘请了60名伏休监督员,并在省、市、县三级渔政机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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