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重新定位和调整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吴晓灵说,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转变,邮政储蓄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较多,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不适应增加“三农”投入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据吴晓灵介绍,金融业将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支农工作:

  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建立政策性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缓解农村资金短缺问题。目前,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的条件已经成熟,人民银行已向国务院上报了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的意见,将适当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

  加大商业金融支农力度。人民银行正着手研究制定有关社区再投资的法律或条例,制度设想是要求设在县域的金融机构按其存款来源一定比例履行支农服务职能,也考虑能否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国家适当支持、完善管理体制的同时,农村信用社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做到农村金融服务与订单农业相结合,与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相结合,与市场化的农村经济运行体制相结合;继续理顺邮政储蓄转存款机制,引导部分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对去年8月1日前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存款,实行5年内按比例逐年转出政策。今年将转出大约1000亿元,由邮储机构自主运用。可考虑引导农村信用社通过市场化方式融入这部分邮储资金,用于支农需要。人民银行正研究引导邮储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的相关政策措施;

  不断完善小额贷款机制。今年将在辽宁等11个省市各选择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试点农村信用社发放扶贫贴息到户贷款,实行谁承办,补贴给谁,提高扶贫贷款的效益和效果。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在小额贷款中的杠杆作用问题,由财政设立风险基金给金融机构一定的风险补偿和直接补贴到户,吸引更多资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现有农村金融市场还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的贷款需要,人民银行将认真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问题,合理利用民间资金,为“三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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