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定重点国家和重点产品应对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06-11
一、对我国实施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重点国家

  借鉴社会上通行的星级划分法,把希腊等威胁数值为0.008的7个国家定性为一星级威胁国家,把威胁数值在0.12-0.17的南非、泰国、巴西和法国等4个国家定性为二星级威胁国家,把威胁数值为1.785的新加坡、意大利、挪威3国定性为三星级威胁国家,把威胁数值为1.889的澳大利亚定性为四星级威胁国家,把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西班牙、阿拉伯联合国酋长国、韩国、墨西哥、荷兰、沙特阿拉伯、俄联邦、菲律宾13个已经对我国实施了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国家定性为五星级威胁国家。

   二、我国遭受贸易技术壁垒限制的重点农产品

  根据上述重点国家的确定结果,我们按照各国家的威胁级别和近年其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种类、数量,确定重点产品。

  计算各类农产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危险指数”。将危险程度最大的“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类农产品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的危险级别设为1,则“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类、“肉及食用杂碎”类、“其他动物产品”类和“食用水果、坚果、甜瓜等水果果皮”类的危险级别分别为0.567、0.434、0.430和0.349,前5类农产品的危险指数占全部10类农产品危险指数之和的80%以上。可见,蔬菜、水产品、肉类产品和水果等将依次是我国遭遇贸易技术壁垒可能性较大的农产品,也应是我国应对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重点监护对象。

  三、应对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战略设计

  (一)战略目标

  在WTO框架下,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瞄准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借鉴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以保护国内农业及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和满足消费者身体健康需求、消费偏好为核心,依靠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农产品检测检验技术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创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能力建设,构建灵活、隐蔽、有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对内促进农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对外实现有效地抵御国外农产品大举入境,有效防范各种病虫害的边境输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免受冲击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为国内居民提供一个从“农场到餐桌”全程卫生、安全的食物链环境,为国内农业产业提供一个适度保护下的、稳定的发展空间。

   (二)战略对策

  1、苦练内功,加强宣传。首先要本着苦练内功、提高自身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给进口国以可乘之机的原则,根据重点国家对农产品进口的要求,加强对重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设,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贸易技术壁垒限制的内因。同时,加强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正面宣传报道,有理、有力地驳斥国内外各类不合事实的负面谣传和诋毁。并要针对重点国家和重点产品开展有针对性的新闻攻势活动,树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良好国际形象。

  2、跟踪调研,知己知彼。要围绕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重点产品,开展对重点国家的情报信息搜集和调研,并及时跟踪,系列集成,定时发布,为农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信息服务,以做到知己知彼。跟踪调研内容要尽量详实、全面、动态、及时,主要包括:该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各部分的功能;各相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农业技术操作规范的发展动态、趋势及具体要求;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残留量限制;农产品包装、商标、形状、尺寸及相关辅助材料规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及具体的标志、步骤、指标、机构、要求等内容;该国国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消费发展趋势,以及与我国的贸易发展形势等;该国的政治环境,包括有效政治力量及其相互对比,政治决策体制等。要依托专门的机构,按产品实行专门分工,不间断连续跟踪,获取第一手情报材料;要建立专门的渠道,将信息产品及时送交政府决策部门,以供科学决策参考;建议以农业部信息发布的“五个一”工程为依托,把对国外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的信息调研和发布作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专门的规划和预算,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3、促进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彼此借鉴、相互信任、互利互惠、优势互补、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多层次和全方位上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要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交流与合作。进行实验室设备加强、改进的研发合作,协调和统一试验设备操作和农产品(包括食品)分析方法,共同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新技术研究;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合作,推行HACCP卫生质量控制方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的合作,促进相关高级人才的合作培养;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法和数据收集、回溯技术操作及风险评估方法手段方面的合作,提高各种预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加强认证互认合作。广泛开展与重点农产品贸易伙伴国间多层次的农产品质量认证经验交流与管理合作,积极促进国家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的双边和多边互认合作;通过共同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签署多边协议,加强对国家间认证体系的互认合作;通过信息交流与多层次对话,实现管理体系、监测检测体系和信息分析评估能力的互认;开展多层次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实现风险管理方法与能力、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的互认。

  加强信息交流合作。开展我国与重点农产品贸易伙伴国间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参与合作,通过建立国际消费者论坛、国际公众集会和学术讨论、网络专访的形式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民间信息交流与跨地区监督;加强各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交流机制建设的合作,促进各国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和相关利益者的相互沟通,实现互动;加强各国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间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合作,合作建立国家间食品风险管理信息及时互报和共商机制,发展国家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数据的官方和专家共享系统,以便实现地区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致行动和合作控制,减少贸易摩擦。

  4、利用规则,争取主动。要仔细研究WTO规则,吃透内涵,充分运用规则保护本国产业;要积极参与新一轮WTO谈判,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出合理运用技术壁垒的条件,限制任意曲解技术壁垒的原意,使技术壁垒的应用更符合科学原理和公平合理规则,消除发达国家设置的不合理的技术壁垒,有利于促进国际农产品贸易,也使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要在对国外农产品贸易性技术措施动态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贸易伙伴国国内农业政策的研究,了解其实际情况,掌握其动向。特别是要注意收集能够在WTO仲裁机构反击其不合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手经济数据。以备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做到“有理、有力”,争取主动。

  当然,要想在现代国际自由贸易条件下打赢贸易争端战,还要加强对国内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能力的建设。这样一旦遭遇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但要敢应战,也要把握迎战必赢。

  5、出师有名,以牙还牙。在某种意义上,国际贸易政策的政治性影响要大于其宣称的经济性内涵。一国对我国实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初衷可能并不是针对此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是其对国内政治集团的利益影响,甚至是为了报复另一种产品对其国内市场的冲击。例如,近年来美国对俄罗斯禽肉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为了报复俄罗斯对其钢材的进口限制。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与世界各国贸易的不断频繁和增长,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也将日益增加,有些壁垒可能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寻其不合理之处进行申诉和反击,但有些还受制于我们能力建设的水平,无法正面应对。因此,设计和筹备实施此种迂回战略,也不失为保护我国农业产业的一个应急之策。

  要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丰富、价格低廉的优势,挖掘五千年农业文化的精髓,改造和发展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生态、绿色和环保要求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标准,从操作规范、产品性状、包装、商标、随同杂质等方面设计一系列能够有效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口的特色标准,加强储备,以备反击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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