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继续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07-09
2001年7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继续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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