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取得七大成效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8-06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陈二厚、王大霖)记者5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草原工作会议上获悉,随着新修订的《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在七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调动了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许多地方通过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明确四至界限,加快草原围栏建设,推动草原承包落实到户,加强承包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流转行为,加大对非牧民草场的清理力度,保护了牧民合法权益。目前全国已落实草原承包面积30多亿亩,约占可利用草原的70%。

     ——实行严格的草原保护制度,强化草畜平衡管理。截至目前,全国禁牧休牧面积已超过5亿亩。今年,国家又安排9000万亩退牧还草任务。

     —— 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加大。近四年来,国家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区草原生态明显改善。截至2003年底,全国种草保留面积达3.2亿亩,草原围栏3.9亿亩。

     ——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步转变。国家积极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季节性放牧、划区轮牧等科学的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初步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草业发展步伐加快。初步实现以牧草种植、草产品加工、草种生产、草坪绿化、草原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草业产业化经营,带动草业发展壮大,促进了牧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

     ——草原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高。农业部和各地制定了防灾应急机制和方案,协调落实防灾经费,变灾后救助为灾前预防。去年以来,草原火灾受害面积和重特大草原火灾次数明显减少,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去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成立。草原执法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初步遏制了乱开滥垦、乱采滥挖、非法征占草原等破坏草原案件上升的势头。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表示,草原是我国国土的主体和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要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草原生态安全,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像建设林业生态一样建设草原生态,促进广大牧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