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劣兽药的最后疯狂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9-10
       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2005年后,所有兽药生产企业都必须通过GMP认证,否则不准进入市场。这对于整治兽药市场的混乱现状来说无疑是一剂良方。但随着最后期限的迫近,全国2600多家兽药生产企业中大多数将因为不能通过GMP而停产。利用剩下不多的时间,卖多少算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兽药市场中的投机者竞相杀价、偷工减料,整个市场呈现出最后的疯狂。
  据此,新一轮兽药市场治理整顿和兽药打假专项活动在全国全面开展。此次整治活动从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到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在执法监督检查中,暴露出不少问题,显示我国兽药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行业生产力水平低,后劲不足 全国兽药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23%。多数企业中没有专门从事新兽药研究开发的机构和人员,且与科研机构分离,创新能力差。兽药企业研究开发的资金投入少,实际上不到销售额的1%,自行创制品极少,仿制药占绝大多数。对兽药制剂的研究不够重视,形成兽药制剂研究“品种少、处方单调、质量低”的局面,跟不上原料药发展。作坊式工厂目前在全国2600多家企业中占了20%左右,其中不乏打一枪换个地方的造假者。
  二是“注水兽药”、“人药兽用”泛滥 兑水的葡萄糖贴上兽药标签后变身为标称80万单位的禽用青霉素、小猪拉肚子用“小儿安”治才灵、国家标准有效含量为25%至30%的兽用安乃近实际含量不足15%。“注水兽药”的泛滥,使农村养殖户要依靠人药来医兽病,“人药医兽病”主要是因为兽药假货充斥。人药流入养殖企业,一方面对兽药企业冲击,另一方面,人用药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无休药期及用量标准等。有可能药残加大,威胁人类健康。
  三是生物制品管理混乱 特别是中试产品,农业部规定中试兽用生物制品必须贴加防伪标志方可进行中试,不能收费。但目前许多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都在非法生产经营。还有的单位走私进口生物制品。一个中试点或走私点就是一个疫点,如果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措施不力,很容易造成疫情传播。
   四是非法使用批号 从2002年6月19日始,农业部规定未通过GMP验收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新增批号。于是一些企业便伪造、仿冒批号非法生产兽药。
  五是监管弱化成为既成事实 当前,办案难、取证难、追踪难、鉴定难、处罚难、给举报人员奖励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兽药打假。个别地方兽药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处罚不及时,少数市县药监所无监测能力。违禁药品仍然存在,少数兽药经营单位故意售假和销售违禁药品,或对兽药法规学习认识不够,进货不审核,违法经营劣制品等。
  六是流通领域存在着大量不公平竞争、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这主要是销售人员、基层兽医为追求利润而推销“注水”兽药。据了解,目前兽药产品的销售费用很高,很多达到30%甚至更高,其中主要用来支付代理商回扣和业务人员费用。事实上,绝大多数农民都是从兽医站直接买药。大多数的基层兽医为生计所迫,当然重点考虑推销利润高的兽药。
  针对以上问题,要确保兽药业健康发展,山东农业大学兽药研究所张万福所长认为,关键是依法加强行业管理。
  一要规范兽医从业人员 为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用药,规范兽医从业行为,将兽医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将兽药使用分类管理,分为兽医处方用药和非处方用药两类,非处方用药由百姓自己购买使用。对兽医处方用药则严格管理,严谨不具备兽医从业资格的人员使用,也不允许兽医从业人员不开处方任意用药。
  二要有效加强对畜产品兽药残留的检测力度,一经查实给予重罚 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大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的宣传力度,尤其要设法宣传到广大的散养户。加大科研投入,尽早开发出经济有效的禁用兽药的替代品,并加强引导宣传。
  三要加强行业监管 山东现有兽药企业260家,已通过GMP验收的36家,还有多家正在按GMP要求抓紧改建。预计到2005年底山东能通过兽药GMP验收的企业约70家。70%的企业将被关、停、并、转。在这之前,部分企业准备转行,低价处理库存,可能引起市场混乱;还有一部分企业搞GMP无实力,干别的又不行,有可能转到地下非法生产,假冒别的厂名、批号生产。这些要引起兽药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要强化对养殖者的教育培训,提高科学饲养、科学选药用药水平 目前全国兽医药产品的平均合格率也只有75%,即有近1/4的不合格兽医药混迹市场。由于假冒伪劣兽药泛滥,养殖者缺乏科学选药用药常识或是贪图便宜,畜禽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而死亡,给养殖者带来惨重损失。更为严重的是,病死畜禽往往被农民拿来食用或加工成腊制品、熟食销往城市,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养殖者普及科学饲养、科学选药用药常识,引导其进名店、选名牌。养殖者的觉悟是净化兽药市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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