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对外开放呈现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新局面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04
     11月1日,全国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几年来,我国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展、内容日益丰富,全国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战线在深化农业“引进来”,推进农业“走出去”、开展“南南合作”以及促进农业贸易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

     据统计,2001年以来,我国与印度尼西亚、阿曼、南非、巴西、斐济、希腊和美国等19个国家签署了26个双边农业或渔业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建立了15个双边农业或渔业合作联委会或工作组,有力地促进了双边农业合作。同时,我国在联合国粮农机构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对其它多边组织涉农事务的参与力度也不断加大。积极参与在农业领域的国际磋商和各类农业国际协定、公约、标准的制、修订,切实维护了我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区域农业合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我国通过签订谅解备忘录,加强了与东盟的农业合作;在亚欧会议机制下,我国倡议并组织召开了首次亚欧会议农业合作高级别会议;我国还是亚洲合作对话农业领域的牵头国。中非合作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都把农业列为重点合作领域。

     随着农业合作渠道和领域不断拓展,我国农业对外开放呈现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近四年来,我国争取到国际粮农机构、多边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项目达到50多个,协议金额2亿多美元。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2001至2003年,我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近3000个,协议金额约57亿美元,比前20年年均协议利用外资金额增长近一倍。

     农业“走出去”也正稳步向前推进。在西非、印度尼西亚、缅甸、斯里兰卡、斐济和阿根廷等30多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等三大洋的公海陆续开发了海洋渔业资源,年捕捞量100多万吨,年产值达到70多亿元人民币;我国已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了大豆、玉米等种植业基地。此外,我国还在菲律宾,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建立了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或基地,带动了我农机具、种子及肥料等农用生产资料的出口。2001至200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556.5亿美元,农产品出口贸易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开展农业领域的南南合作已成为我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合作的新亮点。四年来,我国共向亚洲和非洲有关国家派遣了669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增加粮食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向我国表达了开展南南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的愿望。

     此次会议是进入新世纪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要紧紧围绕农业“三增”需要,不断深化农业“引进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努力推动农产品出口贸易促进工作,为配合国家整体外交,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议邀请了外交部和商务部的有关领导介绍当前国际政治和经贸形势。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和农业部有关单位的近2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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