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粮销售资格审核更严 湖南粮食流通将出新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15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在日前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草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草案)》,研究部署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规章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即将由省政府公布施行。

    

     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会议认为,为了规范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储存、进出口等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述规章草案,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规定,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都要经县级或县以上粮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同时,要加强对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粮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扶持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进入粮食购销市场。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会议还听取了省卫生厅关于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南省贯彻落实建议意见的汇报。会议强调,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合作医疗管理,加强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建设,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管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奠定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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