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六大成效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0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说,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他说,十六大以来的两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两年,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

    一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框架初步建立。目前省级国资委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中。部分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二是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2003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此为基础,国资委出台了规范国企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等32个配套规章和文件。同时对257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三是建立落实了国有资产经济责任的业绩考核等相关制度。截至今年10月,国资委已与187户中央企业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已正式启动。此外,还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部分省市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已调整为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派出。今年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普遍进行了实地检查,正着手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五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普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大多数企业实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六是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北京、上海等省市调整和优化了产权交易机构。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不断涌现,协作与联系得到加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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