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新构建“加工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08
     业内期待已久、社会广泛关注的重新构建我国加工食品标准体系框架的工作,随着日前《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的印发宣告最终完成。

    按照这份计划的要求,现行加工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将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其中的一些标准将被合并,一些标准将被淘汰,一些标准将通过复审后纳入新的标准体系中。清理后的标准连同列入计划需要制定的加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成了全新的加工食品标准体系。可望从根本上解决标准之间不协调、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问题。

    据了解,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发布加工食品国家标准894项,行业标准491项,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相互配套、基本适应我国加工食品工业发展的标准体系。但是,我国的加工食品标准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体系不合理、标准不协调、采标率低、时效性差等方面问题。据统计,我国加工食品标准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只有12%,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只有40%,采用国际制酪业联合会的标准只有5%。1995年和1995年以前发布,至今尚未复审、修订的加工食品国家标准占52%,行业标准占57%,有些标准已无存在的必要。

    针对以上问题,《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确定了四项主要目标。体系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重点突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相互协调,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配套,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基本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进出口需要,科学、合理、完善的加工食品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目标要求,完成制修订加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71项,2000年和2000年前发布的加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部复审完毕;采用国际标准目标要求,加工食品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目前的23%提高到55%;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目标要求,参与8项国际标准、指南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力争承担有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明确了八个重点项目。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主要集中在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及相应的先进检验方法标准、列入科技部“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的卫生标准;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369项,同时承担修订番茄、桃、蘑菇、咸牛肉、午餐肉等5项罐头产品国际标准,并制定绿茶、酿造酱油和酿造食醋3项国际标准;研究制修订特殊膳食食品和乳制品标准,主要有婴幼儿食品标准、老年人食品标准和乳制品通则及先进的检验方法标准;制定市场或出口急需的加工食品产品标准;制定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标准;制定管理和基础标准,主要包括良好卫生规范、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标准;优化标准结构的标准整合,如白砂糖、绵白糖、原糖、赤砂糖标准合并为食糖标准,各种饼干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各种香型的高、低度白酒合并为一项白酒标准;调整检验方法标准,逐步将食品通用理化检验方法归类为物理特性、化学成分、有害金属与非金属及化合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真菌毒素的测定5个系列的通用标准。

    该计划由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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