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东部如何能逐渐退出粮食生产?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14

    东部地区应逐渐退出粮食生产,而使粮食生产向中部主产区集中;政府可根据实际状况,制定每年全国退耕面积的额度,分配到各省,并允许各省拍卖额度。拍卖的收入按一定比例交给卖出省份的政府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另一部分用来作为粮食科研基金。

    自1998年以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逐年下滑,粮食产量也由1998年的5.1亿吨减少到2003年的4.3亿吨,人均粮食占有量大幅减少,由824斤下降到669斤,严重威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粮食播种面积减少,除了由于市场粮价连年低迷农民种粮积极性低以外,也和各地乱建开发区、乱占耕地,低价甚至无偿为企业提供土地,使企业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等有关,这些问题还助长了去年以来的投资过热。因此,在这轮宏观调控中非常有必要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清理整顿开发区和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并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扶持。从今年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农民增产增收的情况来看,这些政策是非常有效的。

    从中长期来看,要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的收入,尤其是要缩小粮食主产区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的增长必须像今年一样,以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来增长。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一靠减少农民,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对于这一点学术界和决策部门已有共识;其次要靠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调整全国的粮食生产布局,使粮食生产向主产区集中。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比较优势不同,总的来说东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是制造业,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是农业,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是自然资源。东部地区土地肥沃,历来粮食生产的单产水平高,所以能够以较少的土地养活密集的人口。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和劳动力成本提高,东部生产粮食的比较优势将逐渐丧失。如果东部能够逐渐退出粮食生产,将会增加商品粮需求,给中部粮食主产区的农民依靠增加粮食生产来提高收入提供机会。反之,如果东部因为土地肥沃,单产水平高,而不逐渐退出粮食生产,既不利于东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中部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在当前的宏观调控中,既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依法严格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盲目开发,促进节约用地,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要探索一个有效的耕地管理制度,有利于粮食生产向中部主产区逐渐集中,使东部的经济发展成为拉动中部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的一个动力。

    从1950年代中叶以来,我国的耕地面积即已逐渐减少,这是一种难以逆转的趋势。在耕地不断减少,粮食生产又向中部主产区集中,如果要保证我国粮食生产基本自给、丰年有余,就必须增加中部粮食主产区的科技投入,使中部地区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足以弥补东部退耕和我国人口增加、经济水平提高所带来的影响。今年10月16日国际粮食日,中国农学会、中国科技协会、中国工程院、民盟和九三学社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一个“中国粮食安全高层论坛”,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如果政府能够给予粮食科研足够的资金支持,依靠科技投入,我国有能力在耕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生产足够的粮食满足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需要,做到粮食基本自足、丰年有余。由于农业科技有很强的地域适用性,粮食生产向中部主产区集中,将有利于粮食科研的攻关,促进粮食科研在粮食增产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于以上的分析,政府可以考虑根据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科技水平提高的状况,制定每年全国退耕面积的额度,按各省拥有的耕地面积和单产水平等因素来分配额度,并允许各省拍卖额度。拍卖的收入按一定比例交给卖出省份的政府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另一部分用来作为粮食科研的基金。这样既有利于形成土地的市场价格,防止非法批地占地;有利于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取得发展所亟需的非农用地,支持经济发展,为其他地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创造条件;有利于粮食生产向主产区集中和粮食科研的投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保证我国的粮食基本自给的能力;也有利于农民,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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