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27
     中央补助“四两拨千斤”

    目前,我国农村尚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新增劳动力600多万人,其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由于缺乏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许多农民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阳光工程”,这一国家重点支持的农民培训项目,目的就是引导和推动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帮助那些希望外出谋业的农民增加一技之长。

    从今年3月“阳光工程”启动至今,中央财政安排了2.5亿元专项资金,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带动下,地方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民培训的投入力度。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国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培训专项资金3亿多元。黑龙江除了安排1000万元用于落实中央的10万人培训任务外,省财政又另外安排了2000万元资金,增加培训10万人。重庆市除了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专项资金外,又另外安排18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市计划培训转移20万人。“阳光工程”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为确保补助资金不折不扣花到农民身上,各地通过发放培训券、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补贴农民,同时严格项目管理,对在资金使用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重庆市按不同的补助标准印制了13种规格的培训代金券,根据培训单位报送的学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学员发放培训代金券,学员就业后,将代金券交给学校,学校凭代金券到财政局申请报账。吉林省的培训券一式两张,培训用券占补助金额的70%、转移就业用券占30%,一次发放、分期兑付,保证政府补助资金真正让农民获利。

    培训有订单,就业有保障

    关键要让培训后的农民有活干。“阳光工程”还明确了一个硬指标:80%以上的培训就业率。“阳光工程”实施的订单培训,目标是就业,通过培训与市场对接,让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能适应用工单位的要求。

    各地按照企业用工要求开设培训工种、确定培训计划、选择培训内容,与用工单位签订供工协议,确保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有了订单,培训单位可以实行以销定产。安徽省固镇县皖中妇女培训中心,从今年年初就对16个城市52家企业进行了用工信息调研,筛选出信誉好、工作环境好、生活条件好、工资水平较高的厂家,签订订单培训合同近4000人,上半年转移2260人。河南新县紧扣市场需求,主动走出山门,按照先有工作意向协议再培训的原则,培训相应的专业人员,今年通过订单培训输出劳务人员6000多人。

    对农民来说,参加订单培训,目的明确,培训的积极性也高了。“真没想到,我们这些农村妇女也能学到技术,找到工作。”这些天,河南省汝阳县三屯乡东保村李粉霞等20名妇女特别高兴,经过一个月的电动缝纫技术培训,她们被江苏常熟制衣厂录用,月工资700元,圆了她们的打工梦。

    像李粉霞一样,许多农民通过“阳光工程”学到了技术,找到了工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阳光工程”共培训15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转移120万人。“阳光工程”的实施,让广大农民学到了一技之长,而且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适应就业岗位的能力显著增强。

    助农增收见实效

    农民培训让农民从“脸朝黄土”转向“面向市场”,使农民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由无序向有序转变。

    “阳光工程”的实施,让农民学到了本领,提高了自身素质,就业机会增多,工资待遇也提高了。抽样调查显示,开展培训的村年收入比没有开展培训村的年收入高30%。在山东省沂水县,经过培训外出的劳务人员年均收入5000元左右,比未培训的每年多收入2000元左右。培训就业后的农民工,开阔了视野,促进了一大批农村有志之士的成长。“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回家办工厂”,如今,在河南新县,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利用学到的一技之长和挣回的资金,回乡进入城镇创业。

    “阳光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用工与供给脱节、技能与市场相分离的问题,促进了培训与转移有效机制的形成,整合了一批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大规模开展农民培训奠定了基础。

    “阳光工程”还打造了一批劳务输出品牌。如安徽省六安保安、肥东建筑、无为保姆等已经成为品牌,受到用工单位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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