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粮食安全的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03
     概括说是5个“不低于”:

    (1)不低于95%的粮食自给率。国际上一般通用的标准是:一国粮食自给率≥90%为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一国粮食自给率≥95%为基本上实现了自给。1996年我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把我国的粮食自给率确定为95%以上。近些年,国际市场粮食贸易量大体为2300~2400亿公斤,我国的粮食自给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会挤占2个百分点的世界粮食市场份额。

    (2)不低于18%的粮食储备率。联合国粮农组织把年末粮食储备和商业库存占年度总消费量(简称库存消费比)的18%定为粮食安全储备水平。

    (3)粮食人均占有量不低于400公斤。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看,人均占有粮食高于400公斤,粮食安全有保障,有时会出现结构性、地区性剩余。在350~400公斤之间,是紧平衡。低于350公斤,会发生粮食危机。我国还把产区人均储粮3个月、销区人均储粮6个月作为衡量各地区粮食安全的一个标准。

    (4)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6亿亩。

    (5)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6.5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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