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的对策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03
    (一)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  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是保障粮食生产能力,依法划定的基本农田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新的圈地运动。改革土地征用办法,区分经营性用地与公益性用地,提高用地补偿标准,防止农民失地失业。强化土地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主要用于复垦土地,确保补充耕地数量。

    (二)实施大的粮食增产工程  稳住了粮食主产区的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供给的大局。要整合农业投资,集中财力,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资力度。以改造中低产田、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为重点,实施大的粮食增产工程,从“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地”与“藏粮于库”相结合转变。

    (三)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  针对制约粮食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攻关,建立能出大成果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在基层站所,把公益性职责与经营性活动分开,国家保住公益性业务,依靠市场搞活经营性业务。

    (四)强化粮食宏观调控  完善国家分级粮食储备体系,健全储备运行机制,发挥平抑物价、调控市场功能。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多元化粮食购销主体的扶持、引导和调控。粮食进出口要服务于国内粮食市场宏观调控,适时适度利用国际粮源,构建灵活有效的粮食进出口调节机制。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制定粮食风险防范预案。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

    (五)建立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要把短期政策调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粮食生产受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约束,产量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波幅过大,无疑会加大政策调整的成本。如果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不起来,粮食问题就永远是心腹之患。我国2003年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城镇化水平达到39%,农业劳动力比重下降到50%以下,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正处在工农关系调整的转折时期。在这个阶段,农业应该成为受补助的部门。我们在进行农业政策调整的同时,要从长计议,统筹安排,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保护支持农业的关系,正确处理城乡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利益的关系。经济增长不能走剥夺农民、牺牲农业、忽视农村的路子,实现从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促进及反哺农业的转变。要建立起保障粮食流通体制、农村税费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配套进行,整体推进。加快涉农立法进程,奠定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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