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七个根本问题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2-17
    

    ——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论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题。回顾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系列指示,可以看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中央一以贯之的农业发展战略。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加强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科技革命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

    1998年1月24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共提出了五项任务。第三项任务是,“加强基础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应该包括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科技革命。《意见》指出,水利建设要始终把大江大河治理放在突出地位,抓紧抓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重视中小河流的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对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粮棉生产能力为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

    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国有林区要有计划地减少天然林的采伐量,实行转产分流。

    世界农业正孕育着新的科技革命,对此必须有充分准备。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扩大“种子工程”、“丰收计划”和“星火计划”的规模。

    1998年12月28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指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大力推进科教兴农。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供水、通讯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1999年1月11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安排的重点水利、生态建设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和粮食储备库建设等项目,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开拓农村市场,当前和长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兴修水利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加快水毁工程的修复,抓紧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工程的建设,搞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确保安全度汛。发动群众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兴修小水塘、小水库、小水窖、小型引水、小型提水等“五小”水利工程。

    生态环境建设,要坚决停止长江、黄河上中游天然林砍伐,制止新的毁林开垦、围湖造田,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湖、还林、还草。农业综合开发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开荒造地项目,重点搞好中低产田改造。要大规模开展植树种草,加快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国家将通过以工代赈,保证粮食供应,支持山区农民搞“坡改梯”和退耕还林。

    2000年1月16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所发展。从原来的 “一个重点”(水利建设)演进为“三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意见》指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保证。要充分利用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粮食库存较多的有利条件,加大投资力度,更大规模地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供水、通讯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国的农业基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200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题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他指出,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稳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重点支持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和草场围栏“六小”工程

    2002年1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任务之四是,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四个方面阐述,一是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这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措施,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二是增加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支持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和草场围栏等项目。这些项目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更显著。三是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投资和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户、联户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可以适当给予补贴。四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意见》还指出,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效果显著,要加快发展。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支农资金,要继续围绕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农村能源建设,要重点支持退耕还林地区发展农村沼气,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道路建设,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改造县乡公路,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县际公路实现等级油路,中部地区县到乡通油路。农村饮水建设,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解决中西部地区由于水源条件变化引起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国家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

    2003年1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指出,加快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战略任务。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选择出口潜力大的农产品和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在资源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主产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要立足产业整体开发,形成名牌产品带动,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支撑,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调整区域布局,要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以质取胜,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要相对集中,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倾斜。

    2003年1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等问题。在12月31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认为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意见》还指出,要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现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复垦基金等要相对集中使用,向主产区倾斜。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主产区。为切实支持粮食主产区振兴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要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从2004年起,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也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基本农田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立足现有耕地的保护和改造。《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指出,我国后备耕地资源不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应立足现有耕地的保护和改造。依法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集中连片治理,力争平原地区大部分耕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丘陵山区人均达到半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护好基本农田,不能随意把耕地转为非农用地。2001年11月1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指出,粮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也是当前农民特别是主产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粮食的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中,一定要重视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不能随意把耕地转为非农用地。这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切不可大意。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继续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粮食主产区在全国粮食生产中举足轻重,要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优质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大力发展粮食的加工转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国家要调整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内容和布局,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收购储存、发展粮食加工等方面,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2004年一号文件第九项任务中得到了体现。文件提出了四个“始终重视”: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

    2004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主产省(区)农业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要看到农业基础薄弱、综合生产能力低的状况尚未明显改变,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仍然存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扩大农民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繁荣,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要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下功夫。要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以基本农田的水利建设为重点。2003年11月10日至11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这次会议上指出,目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处于新的发展阶段,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都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回良玉强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以基本农田的水利建设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农田排灌系统,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当前,要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和灾区应急排涝。

    200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抗旱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要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搞好农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要把它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这既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既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又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选择;既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又是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抓住了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农业发展的关键;把握了这个环节,就把握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做好了这项工作,就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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