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调整食品安全主管机构
韩国目前和食品相关的法案有《食品卫生法》、《畜产物加工处理法》、《饮用水管理法》等共24项。但是由于主要负责的部门有所不同,在平时进行食品管理或发生重大食品事故时往往互相扯皮,处理不力。以发生被怀疑感染了二恶英的猪肉或被怀疑患有疯牛病的牛肉风波为例,从产品进口到在大型瘦肉店销售为止,即便是负责此事的农林部采取禁运措施,有问题的肉类依然会肆无忌惮地在市面上流通。因为即使是相同的肉类,在瘦肉店出售就属农林部管辖;在超市出售,则归食药厅管辖。
此外,由于缺少可以逆向追踪食品的渠道和原产地产品的追踪系统,进口食品一旦通关,进入流通领域之后,类似更换原产地标志,把进口食品伪装成国产的情况往往也得不到控制。
此外,韩国现行法规还规定,制造加工类食品,肉类含量如果超过50%由农林部管辖,而含纯肉量在50%以下就是食药厅的领域。而对香肠的管理也存在类似的困惑,香肠添加剂的管理业务是属于食药厅,但是香肠本身却是由农林部负责的。
由于像这样的部门间职能的混淆,2004年韩国发生用烂萝卜等蔬菜下脚料制作速冻饺子的“饺子风波”爆发时,政府各部门间推诿扯皮,应对不够机敏,不仅使无辜的消费者遭受了损失,韩国的饺子市场也受到很大冲击,甚至出现了饺子制作商自杀事件。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政策受到韩国社会的责难。韩国有关人士认为组建新的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将使这样的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新委员会将主要负责以下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计划的拟定,食品安全相关法令及标准、规格的制定,食品安全主要政策的综合、调整、评价,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对综合应对方案进行审议和调整等。委员会还将起到整理各部门间业务混淆现象的作用。
与此同时,韩国的相关法案还将要求每3年制定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计划,制定出对食品的生产、制造、加工、进口、流通、调理、销售、经历的追踪方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在对规格进行制定和修正时,实施对危险性的事前评价。
另外,还将新设在因有害食品而发生身体或是财产损失时调整纷争的食品安全纷争调整委员会。
不过有关人士认为,该法案即使能够在国会获得通过,对食品的管理体制也很难立即得到完善。因为这需要把曾在各部门负责的下位24项法令按照基本法案的宗旨进行修正。
福利部的相关人士预测:“到所有的法令全部被整顿完成为止,将需要1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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