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将成国际市场新贸易壁垒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15
     日前,欧盟国家一个畜牧产品进口商,应邀造访某省一家实业公司,准备购买大量活体肉鸡,谁知外商在准备签约时,来到鸡舍旁实地考察,最后甩出一个刁题,说这些鸡的生活环境“不够宽敞舒适”,“没有达到欧盟规定的一些动物福利标准”。结果这桩生意就像“煮熟的鸭子飞了”。

    随即,这家外商转赴浙江嘉善,来到该市金大地公司的肉类加工中心,目睹了整个活猪宰杀过程后,大叫“OK”。外商表示,一俟金大地公司本月底拿到商检部门的“出口国内注册号”,就下单。

    同一个外商,同种生意两样结局。激烈的外贸竞争中,折射出一个严峻话题:动物福利不可小觑!

    好死歹死,两重天地

    日前,记者赶赴嘉善。这个占地800亩的金大地肉类加工中心,是长三角较先进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车间整洁,空气清新,一点看不出是杀猪宰羊的地方。

    记者目睹了活猪“安乐死”。一车经检验合格的生猪运进厂内,为延缓生猪因舟车劳顿和惊吓造成的应急反应,这些生猪要在舒适宽敞的待宰圈里休息5个小时。5个小时后,工人开始给猪洗“桑拿”,用温水将生猪个个“净身”。然后,生猪排着队,朝着“猪行通道”鱼贯而入。有意思的是,通道上还放送音乐,生猪摇头晃脑,“踏着音乐上刑场”。这个通道与荷兰进口的“三点式麻电高频低压击晕机”相连。生猪到了击晕机旁,击晕机的两个电极自动夹注生猪的脑袋,而另一个电极随即击中猪的心脏,乍一看,还以为是给生猪做“心电图”呢!生猪被击晕昏迷倒下。

    记者问:为何电压刚好合适,生猪没有一点呻吟或尖叫?工人回答:生猪进入“赶猪通道”后,扫描仪会显示猪的大小,从而确定电流电压值,保证生猪“安乐死”。生猪是被“击晕”而不是“电死”,避免了生猪的骨折及灰白软水肉的产生,提高了肉的品质。

    记者发现,当猪被电晕时,有所遮拦,后面的猪因视线被挡而全然不知。否则,同伴就会“忍看朋辈成新鬼”发出大叫。猪被电晕后,沿着流水线,进入水平操作台。有操作工人持刀而立,晕猪送来后,操作工人给了晕猪“温柔一刀”。工作人员说,这叫“刺杀放血”。就这样一个猪的生命终结……

    而在某城市一家肉联厂的屠宰场,记者看到的是另一番情景。毫无遮拦的屠宰场,满地浊水污物,肮脏不堪。宰猪时,猪被五花大绑,嗷嗷乱叫。抑或用电击,也因电流的大小不易把握,把猪击得痛苦万分。更有甚者,有的工人因技术不到家,一刀下去没杀死,猪翻身暴跳,只好再补上一刀,惨不忍睹。

    好死歹死,两重天地,凸现一个问题:动物福利!

    专家提醒,当心壁垒

    北京师大经济学院曲如晓教授就动物福利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曲如晓说,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正在成为一种潜在的新的贸易壁垒,务必重视。

    曲如晓解释,当前关税大幅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不断被消除和规范。然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又利用文化教育和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优势或影响力,以自己国家的动物法案为屏障,阻止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动物源性商品进口,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视动物福利为进口活体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准,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新的贸易壁垒。

    记者了解,乌克兰曾向法国出口一批生猪,经过60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到达目的地,却被法方拒绝入境。法方振振有词:这批生猪在途中没有得到充分休息,违反法国有关动物福利的规定拒收。近年来在我国,也有出口企业遭遇动物福利这道新门槛。

    曲如晓介绍,前年,WTO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及其修改稿,已将“动物福利支出”列入“绿箱政策”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翁鸣博士等专家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动物福利在贸易中地位的认可,如果草案一旦通过,所有WTO成员都要遵守,到那时绝大部分中国动物源性产品将面临一道坎。

    已有专家明确指出,动物福利潜在的贸易壁垒作用不可忽视,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不及时应对,我国的动物产品在进入国际市场的途中,必将“不战而败”!专家同时分析,动物福利不仅是一个观念问题,它也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人类善待动物是人和自然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福利被WTO所认可是早晚的事。

    专家特别提醒: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除欧美外,亚洲的新、马、泰和日本,还有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都在上世纪就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内地在这方面的工作还相当滞后,应加快《屠宰法》的出台等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相关法规的建设,从而避免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对我国畜牧产品出口造成影响。 

    背景链接

    动物福利1976年由美国人休斯提出,它是指农场饲养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动物福利所强调的,不是我们不能利用动物,而是应该怎样合理、人道地利用动物,要尽量保证那些为人类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通俗地讲,就是在动物的饲养、运输和屠宰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其痛苦,不得虐待动物。早在1974年,欧盟就制定了宰杀动物的法规。以猪为例,欧盟对猪的福利规定如下:小猪出生要吃母乳;要睡在干燥的稻草上;拥有拱食泥土的权利;运输车须清洁并在途中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中要按时休息,运输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杀猪要快,须用电击且不被其它猪看到,要等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分割等等。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停止圈养式养猪而采取放养式养猪。在欧洲,动物所享有的福利还不限于此,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署还专门为动物设立了福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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