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粮企以信贷金作保证金“炒期货”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3-15
     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颁布5年多来,我国期货市场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修订《条例》可以彻底从立法上改变我国期货市场面临的困难,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朱玉辰表示,我国期货市场近年来出现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对《条例》进行修订。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相关产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带来的新要求。其次是相关产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带来的新要求。他说,近年来,我国多种基础性商品的国际贸易量激增,国内市场的对外依存度不断增加。企业和行业面临的国际市场风险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特别是2004年,我国石油、铜、大豆、棉花等多种商品在国际贸易中都承担巨额损失。第三是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新形势带来的要求。朱玉辰认为,《条例》的修订应体现指导性和前瞻性,体现规范和效率的统一。因此,他建议加强对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允许国有粮棉企业以农发行信贷资金作为保证金进行套期保值;允许期货公司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加强境外期货交易监管;期货交易所设立特别会员制度,允许境外现货商有限度地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删除限制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加强期货公司监管,适度增加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理顺期货品种上市程序,建立高效的品种上市制度;为期货交易所体制创新、进行公司化改制预留空间;增加对期货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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