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兽药监察综合实力全面提高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6-01
     2004年,全国各级兽药监督检验部门积极参加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兽药市场监督、重大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兽药GMP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兽药监察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高。

    全面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2004年,各级兽药监察所加大了兽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和产品抽检覆盖面,加强了对重点品种和跟踪企业产品的质量监控。全年共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14402批,合格产品10131批,合格率为70.3%。对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进行了监督检验,全年共完成17个省、市300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检验,合格率为83.7%,较去年下降7.5%。其中,禽流感疫苗185批,合格率为88.7%。

    强化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2004年,在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全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得到较好的实施,加大了残留检测工作的力度。全国各兽药监察所共完成了畜产品样品检测5940批,检出残留的样品182批(3.1%),其中64批样品超过残留限量(1.1%),较2003年(5.25%)明显下降。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中,违禁药品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饲料生产环节瘦肉精检出率已从专项整治前的19.8%降至2004年的0.08%;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总体下降,2004年已降至1.7%。

    强化重大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在去年年初的禽流感阻击战中,各级兽药监察所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协调禽流感疫苗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消毒剂生产情况的调研和统计,协助中监所考察重大疫病疫苗生产企业,有力地保障了禽流感疫苗的质量和紧急防疫所需物质的需要。

    兽药GMP验收工作成效显著。2004年是全国兽药GMP工作推行力度最大的一年。一是设立了专项经费支持该项工作,二是制定了《兽药GMP办公室工作程序》和《GMP检查员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了《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58家兽药生产企业(车间)通过了验收,其中2004年完成了247家兽药生产企业(车间)的GMP验收,占69%。

    积极参与兽药监督检查工作。2004年新的《兽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省药监所积极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的部署,全面检查、清理、整顿兽药市场,重点对非法或违规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特别是重大疫病疫苗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各级兽药监察所积极参与打击兽药“制假”违法行为和有关案件查处等工作。湖南开展了禁用兽药清剿活动,捣毁销售禁用药物“莱克多巴胺”黑窝点,查获销毁氯霉素等禁用药物356件;山东重点检查兽药使用单位,查获假劣兽药5万7千余件;北京查处1起重大假疫苗案,销毁假疫苗1.5亿羽份;安徽查处假劣疫苗大案要案9起。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利用高科技造假的行为,如在兽药中添加违禁药物,中药中添加西药以及假冒重大疫病疫苗等。这就要求兽药监察部门掌握新的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应该看到,兽药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兽药监督抽检质量不容乐观。2004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仍徘徊在70%左右,而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首次低于90%,重大疫病疫苗质量监督任务相当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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