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通过评审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6-02
     青海省自2000年开展退耕还林试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截至2004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270万亩,荒山造林种草402万亩,完成建设投资计15.1亿元。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带动了高原特色种植业和畜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所取得的成效,防止随着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期限的结束出现反弹现象,青海省委、省政府从长远考虑,在组织部署全省“十一五”规划时,把“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作为专项规划之一,要求青海省林业局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受青海省林业局的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规划设计院承担了“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自2004年9月开始,经过近8个月的工作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

    日前,青海省林业局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20余人,对《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评审,与会领导和专家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同意通过评审,并一致认为:青海省退耕还林工程已取的初步成效,发展后续产业是稳定农村经济,提高退耕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巩固退耕还林成效的重要途径,势在必行;规划的思路和指导思想明确,紧紧围绕青海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以退耕还林工程为基础,以生态带产业,以产业促生态,紧紧依靠种草业,带动养殖业,以经济林和草产业为支柱,支持龙头企业,扶持农牧民,充分发挥科技在后续产业中的作用,为农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退耕区的经济发展开辟新的途径,符合青海实际;规划原则符合实际、目标科学务实,布局合理、建设内容齐全、建设保障措施有力,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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