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7-15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13日在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为适应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提高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需要,我国将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兽医管理体制。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官方兽医制度,是指由官方兽医(又称兽医官)作为执法主体,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官方兽医需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其行为需保证独立、公正并具有权威性。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国家已明确在农业部设立国家首席兽医师,在国际活动中称国家首席兽医官。这种制度的实行,使我国在兽医管理体制上正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执业兽医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认可的制度。实行执业兽医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实现全面防疫、群防群控的基本保证,也是兽医职业化发展、行业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5月14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三类工作机构,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要对现有的各类兽医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能进行整合,在省、市、县三级分别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县级派出机构、稳定专业队伍、强化公益职能、经营走向市场。鼓励具备从业条件的兽医人员申请执业兽医资格,创办兽医诊疗机构。各地可以通过建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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