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产品被评为著名商标 政府奖20万元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11
    蔬菜、水果、花卉等“农”字头的商标,如果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政府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这项大力助推农产品商标培育的政府奖励政策,目前已在上海市嘉定区率先实行。

    记者从9日召开的“上海市农产品商标推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04年,上海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697件,在全市注册商标总数中所占的比重仅为0.79%;在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农产品商标有11件,约占总数的3%;全市仅有1件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上海将重点扶植水果、蔬菜、花卉、禽畜、肉类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商标和有地理标志特征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工商部门将与农业主管部门共同制订长期的农产品商标培育计划,把零散农户组织起来,采取“公司+农户+商标”模式,进行农产品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收益。

    上海市嘉定区已率先推出农产品商标战略,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如,农产品注册商标的费用,由种子公司、农机推广站、农业合作联社等对口部门给予解决;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等。

    此外,针对农产品注册商标侵权案件有所上升的趋势,上海工商部门将从9月起开展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种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保护注册人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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