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巨头应为油荒承担责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12
     近期出现的地区性油荒,将两家巨无霸国企中石油、中石化再次推向舆论焦点。民众指责中石油、中石化未尽平抑油价之职,而两家企业抬出炼油业的亏损数,证明已付出了极高的政策代价。

    从微观层面而言,炼油企业所言不虚。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5月,石油加工及炼焦净亏损10.3亿元,出现全行业亏损。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因在于“价格倒挂”,即成本与销售价格不匹配。企业的应对之道无非两条:一、要求政府定价部门上调成品油价格以减少亏损;二、用不供油或少供油的“惜油”战术,等待油价上涨。

    由于石油行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享有垄断性国企的特殊地位,也因此获得巨额收益。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垄断了从石油开采、加工到成品油销售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产业,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石油行业的盈利比去年同期增长71.8%。去年全国1/4的工业利税由石油行业创造,中石油的业绩为净利润1029.27亿元,成为中国香港联交所2004年盈利最高的上市公司,而中石化2004年的净利润也同比增长了69.77%,就是明证。

    石油巨头享有垄断利润的前提是,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经济领域,油价应该保持平稳,并保持持续供给。政府培植巨型国企的目的决非与私企争利,而有其维持经济稳定的重要使命。

    有鉴于此,目前,我国对于石油价格主要由政府行政主导,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经济平稳发展等非市场化的因素,辅之以市场参数制订。具体而言,中国成品油价定价实行政府“半只手”调控法,即采用“市场化指导加政府定夺”的复合定价方式。由发改委参考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加上运费后制订出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以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8%的区间内制订最终零售价格。

    但我们看到的情况并不理想,两大石油巨头虽然依靠垄断地位获利巨大,却没有起到平抑油价与保证持续供给的作用。不仅没有用垄断利润补贴内部炼油企业的亏损,还以控制销售规模的方法,在华南等地造成地区性油荒,并一再上书发改委,要求上调油价。

    显而易见,在现行“半只手”调控的体制下,两大石油巨头坐享厚利,希望市场利润与行政垄断两利兼得。他们一方面挟市场之利,要求成品油价格与市场接轨,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五次上调;另一方面,在油价的不断上涨过程中,巩固了自身的垄断地位。

    面对中国石油供应的严峻形势,有关部门应该给予石油行业的垄断国企以明确的定位,用市场或行政的“一只手”,取代市场加行政的“半只手”。要么,像欧美各国一样,实行石油领域彻底的市场化,以形成一个开放的市场化的定价体系;要么,让石油巨头左手补贴右手,以“赎取”垄断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明确界定两大石油巨头的定位,要么用公益企业标准,要么用市场企业的标准,有的放矢进行考核,以避免造成目前石油垄断企业市场与行政利益兼得的被动局面,而老百姓在承受高油价的同时还要遭遇油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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