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网络初步形成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15
 建立4个级别、5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674个,占国土面积12.36%
 
  本报讯 记者张漫宇报道 记者从8月11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召开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座谈会上了解到,到2004年底,我国林业系统已建立4个级别、5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674个,总面积1.12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36%,初步形成了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了我国大部分陆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其主要栖息地。

  我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4级,其数量分别为166、580、294、634个。此外,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网络的有力补充,还建立了保护小区5万多处。  


  林业系统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按类型分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5种,其数量分别为1061、228、28、271、86个。全国85%的野生动物物种类型和65%的野生植物物种群落,已被自然保护区覆盖,九成以上的陆地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和40%的湿地面积纳入自然保护区保护。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4年来,中央政府对自然保护区投入资金9.54亿元,自然保护区事业进入了快速健康发展阶段。几年来,全国林业系统共新建自然保护区763个,占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数量的45.6%。  


  自然保护区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有1037个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管理机构,1329个自然保护区配置了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总数为3.36万人。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基础上,有4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颁布了管理办法(条例),一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也制定了管理规定,使保护区工作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668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行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执法权,很多自然保护区在重点区域设立了木材和野生动植物检查站(卡),形成了较为健全完整的资源管理执法体系。  


  不少自然保护区已成为开展生态教育,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阵地。目前,已有26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30处湿地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目录”,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东亚-澳大利亚涉禽迁徙网络”、“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150余处自然保护区被列为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区每年接待的参观考察人数已超过3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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