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链球菌呼唤国家动物疫情补偿机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22
    发生在四川资阳、内江等地的这次猪链球病疫情虽然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当地的生猪产业发展仍不可避免地受到疫情的“重创”,给养猪农户带来不小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其养殖积极性。有关专家指出,疫情发生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对病死猪实行“四不一处理”,对养猪农户及患者实行“四免一补”等,这些都对尽快切断病源、控制疫情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于突发动物疫情的快速防治不仅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农民舍不得病死猪是疫情发生重要原因

    卫生部派往四川的临床专家组组长陈志海说,这次四川猪链球菌疫情的始作俑者为感染猪链球菌的病死猪,同时,由于当地农村宰杀、食用病死猪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农民在宰杀、加工过程中直接接触病死猪时,因手上有创口而感染猪链球菌病。

    记者采访的10余个感染猪链球菌病的患者,无一不证实了陈志海的话。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周祠村17组的吴代勋是感染者之一,现已治愈出院。他是7月8日帮弟弟吴代勋家宰杀病死猪时因手上有伤口而感染患病的。

    他说:“这么多年,村里哪家人死了猪都是‘刨’(即宰杀、加工)来吃掉或卖掉,从没听说有人 ‘遭’过。”据了解,此前吴代勋家还有两头猪分别在7月2日、3日病死,一家人把猪“刨”了,除自食外还卖了一些给附近的村民吃。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地农村甚至有个“凑猪本”的传统互助风俗,即谁家死了猪,都舍不得丢掉,不仅“刨”了自家吃,附近的邻居和村民都要来低价买一些回去,以此来减轻死猪农户的损失。

    而且,一些地方的农村专门有收购死猪、瘟猪的“猪贩子”,农户家里有病死猪也经常卖掉。

    另外,贫困也是农民自食或买卖病死猪的一个重要原因。雁江区临江镇红碑村村民张云华告诉记者,他家4口人,两个孩子有一人在上学。全家只有两亩多土地,平时除了他在附近打点零工外,养猪收入是全家人的主要现金来源。张云华的妻子顾自英说:“今年的猪价本来就跌得厉害,这次家里养的7头猪有3头病死了,遭了不少钱。”

    除了家有患者及病死猪的农户外,这次疫情还对四川的生猪产业以“重创”。

    生猪产销大县资中县副县长罗平说,这次疫情发生后,生猪外销严重受阻,不仅导致猪价下跌,而且使大批肥猪延迟出栏,增加了养殖户的饲养成本,估计今年农民养一头猪要减收150至200元。四川的一些猪肉加工企业也未能幸免。

    养殖户补偿落实滞后操作困难

    既然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源于直接接触病死猪,因此,切断病源的最有效办法就是防止人与病死猪的接触。四川这次疫情发生后,为及时切断病源,当地对病死猪采取了“四不一处理”措施,即对病死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一律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另外,实行“四免一补助”政策,其中,“四免”是指即对感染猪链球菌的病人实行免费救治;对所有屠宰人员实行免费体检;对所有生猪圈舍实行免费消毒;实行免费药物预防。“一补”,即给予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的农户每头猪100至300元的补助。

    但是,据记者调查,“四不一处理”的落实起初主要是靠强制的行政手段落实的,包括实行“五包”责任制等,即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而对养殖户的补偿也是在疫情得到控制后才开始实施的,在前期只是口头宣传,并对病死猪登记而已,这使得不少农户很情愿,也多有抱怨。

    基层干部反映,这样做很无奈,原因很简单:钱从何来?又如何使用?因为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对补偿之事有明确的说明。

    记者了解到,疫情得到控制后,资阳、内江等地已开始落实对相关农户的补偿,但是在执行中仍出现不少新问题。首先是补偿标准难以把握。生猪产销大县资中县副县长罗平说,对病死猪的补贴仅界定一个100元至300元的标准很难操作,即使按大中小来划分,小猪也有刚出生的几斤重和已长到几十斤的之分,总不能都补100元吧。前段时间,个别乡镇就曾发现有的农户将刚出生的小猪故意弄死,而要求政府补偿,因为那样的一头小猪根本卖不了100元。无奈之下,县里专门制定了一个补偿标准实施细则,在300元限额内主要根据死猪的重量来确定补偿金额。

    罗平说,即使这样,县财政也已不堪重负,7月24日至8月10日疫情期间,全县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共计5985头,目前对养殖户的补偿也基本完成,一共用了约61万元,这笔钱目前暂由县财政垫支,下一步上级能解决多少还不知道。

    其次,补偿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问题。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唐宗长介绍,截至8月12日,在这次疫情中基本确认为感染猪链球菌的病死猪共有647头,中央财政据此按每头300元的标准下拨了专项补偿款,但是这远远不够。因为,为切断病源、控制疫情,各地在疫情防治期间,不管是什么原因的病死猪都一律实行了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全省共计有1万多头。虽然《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对病死动物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非感染猪链球菌的病死猪不补偿,肯定会引起农民的不满。省政府先后下拨的1000万元疫情防治“打捆”资金,也没有明确对养殖户补偿的具体数额。

    突发动物疫情处理补偿机制亟待建立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在动物疫情防治中对养殖户的补偿基本都是“临时举措”。唐宗长说,到目前为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针对动物疫情发生后,如何对相关养殖户进行补偿的内容。

    最近农业部下发了“病死及不明死因动物处置办法”征询意见稿,其中在《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对病死及不明死因动物的处置方法做了更详细的要求,但是也没有提及补偿问题。唐宗建说,我们准备将对养殖户的补偿问题,当作一个建议反馈上去。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养猪研究所所长吕学斌博士说,目前,世界上养殖业中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疫病频繁发生,不仅制约了养殖业的发展,给养殖户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对人们的健康带来极大负面影响。这一问题已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从2000年开始,英国、欧洲多国陆续开展了关于动物大规模发生疾病后引起的政府赔偿问题的研究,对动物范围、疾病范围、赔偿动物标准及赔偿标准、收集市场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改正。

    这次在四川资阳、内江等地发生的猪链球菌病疫情,后果严重,影响也非常之大,如何在类似疫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加以防控,已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难题。现金补偿是目前补偿农户的主要手段,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赔偿金额、范围难以界定的问题,因此,从我国动物疫情防治的长远眼光看,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在疫情发生时对养殖户进行补偿的有效机制,和国际社会接轨,是非常必要的。

    吕学斌说,补偿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参照国外的相关研究,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负责重大疫情发生后对养殖户的赔偿事宜;在已有的疾病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完善监控体系,全面调查国内养殖业疾病情况,确定适宜赔偿的疾病范围,不同的疾病分为不同的赔偿层次;通过对国内畜禽的市场价格情况的全面调查,建立价格网络系统,在疾病发生时,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赔偿金额的界定。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更快速地控制疫情发展,同时,减少农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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