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8-30
    针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中央最近就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提出了“稳定政策、分类指导、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的20字原则,其中首先是“稳定政策,分类指导”,以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把握好这项原则,对于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整个经济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抑制,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初步显现,价格涨幅趋缓。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加快,发展的协调性有所增强。宏观调控的这些成效必须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些深层矛盾和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总量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的情况下,一些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如粮食进一步增产和农民进一步增收的制约因素仍然较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尚居高不下;投资规模依然偏大,结构仍不合理,上半年新开工项目还是比较多,电力、煤炭等行业还存在着无序建设的现象。此外,有些地区投资增长仍然过快,还有些地区的投资增幅则回落较大;煤电油运仍处于偏紧状态,能源资源约束矛盾依然突出。

    为了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下半年我们要继续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避免出现大的起落作为一项基本的调控目标,坚决防止盲目投资等不健康和不稳定因素出现反弹,并且注意防止经济增长出现惯性过度回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按照“稳定政策”的要求,继续贯彻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财政与货币“双稳健”的宏观政策取向不变,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同时,要冷静观察,密切跟踪国际经济走势和国内经济运行先导性指标的变化,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适时适度地进行微调,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更好地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各项调控措施都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因症施策,该抑制的坚决抑制住,该支持的切实支持好。既要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更要重视缓解微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

    具体来说,要继续控制投资规模,坚持把好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两个闸门。对投资增长仍然过快的地区,尤其要加强调控和引导,控制盲目扩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项目,要严格控制,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对电力、煤炭、焦炭、炼铜等无序建设,要继续搞好清理整顿,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下降较多的地区,则要在优化结构的前提下,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和储备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还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着力盘活用地存量,在节约集约用地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土地、资金、税收等政策的调节作用,扩大廉租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控制高档商品房开发,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加强经济运行调节,进一步缓解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矛盾,也是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一环。这包括,充分挖掘现有电力设施潜力,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增加电力供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煤炭生产,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推进煤矿技术改造;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做好重点行业供应;加强铁路、交通部门的组织协调,保证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

    总体分析,近来有些地区投资增幅虽然回落较多,部分企业的利润增幅有所减缓,影响出口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也有所增加,但从一些指标回落的性质看,这与宏观调控预期方向是一致的;从经济发展的周期看,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较快增长期,拉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仍然较强;而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经济仍将保持适度增长,经济发展的外需动力也不会有大的减弱。因此,有稳定的政策保障,我们有理由对下半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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