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通产业发展亟待提速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1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通现代化发展及流通竞争力问题日益引起重视,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流通业竞争力问题更加备受关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实现协调发展对流通产业客观要求的提高,以及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后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我国流通产业竞争力问题。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流通产业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流通产业总体上仍然相对落后,其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就流通产业整体而言,竞争力的差距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产业整体竞争能力不足

    1、流通主体规模偏小,行业零散度过高。

    从我国流通产业的企业规模结构看,企业数量虽多,但规模偏小,中小企业仍是流通业的主体,单体分散经营的流通主体仍占较高比重。目前,在全国1700多万个流通主体中,有93%为单体经营的个体商户;规模以上流通企业比重仅为1%;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仅有200多家,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仅有10余家。2003年,我国批发零售业前100家企业的销售额只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而同期美国仅沃尔玛一家公司销售额就达2630亿美元,占美国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相当于中国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另据有关部门对全国273家重点大型商场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这273家重点大型商场的商品销售总额仅相当于沃尔玛的8.13%。总体分析,我国零售业的零散度高达90%;而欧美国家只有40%左右,日本为50%。

    2、流通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现代流通业在流通总量中所占比例小,流通现代化水平低。以满足初级交易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与业态形式大量存在,新型流通方式发展虽快但规模很小。以零售业为例,百货业仍是我国零售的主导业态,销售总量占零售业的53%。而新型业态比重较低。相比之下,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传统流通方式与现代流通方式的比例优于我国,而一些发达国家的流通结构则更为成熟、合理。

    其次,流通业的组织形式结构不尽合理。从连锁经营等现代组织形式所占比重看,截至2004年6月末,我国拥有限额以上连锁零售法人企业(集团)仅为1284家,虽然比2003年末增长了6.7%,但占全部限额以上批发流通贸易、餐饮法人企业的比例不足4%。目前,我国连锁企业实现的零售额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仅为7.8%,国内连锁业最发达的上海也只占10%。而这一比例在印度尼西亚为30%,在泰国为40%,在马来西亚为45%,美国达到60%,日本为40%。

    第三,批发业与零售业的比例结构不合理。我国零售业发展尽管与国外有较大差距,但是新型流通方式和业态形式发展快,成长性好。相比而言,批发业发展滞后。无论是消费品批发还是生产资料批发都与快速发展的流通业不相适应。现代批发体系在商品分销和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明显较低。以初级交易方式为主的批发交易市场虽然有较快发展,承担了一部分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批发功能,但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决定其不能从根本上承担起现代流通中批发体系所应有的作用。

    3、流通效率以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明显偏低。

    流通效率较低主要体现在:一是流通速度低。据测算,我国国有商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次数为2.3次。日本的非制造业(包括批发、零售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次数为15—18次。一些跨国连锁公司如沃尔玛、麦德龙等的流动资本周转次数年均可达到20—30次。二是库存率高。社会库存总额占社会商品销售额的比重也反映了流通效率。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1998年美国、日本、德国制造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额的1.3%—1.5%,非制造业(含批发、零售业)库存平均只占销售额的1.14%—1.29%。我国1997年社会批发、零售业商品库存总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为13.68%,2004年末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库存占其当年销售额的比重为6.37%。三是物流成本过高。通过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物流的效率。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6.7%。日本1997年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为9.6%,美国2000年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0.1%。可以看出,在物流效率方面,我国有较大的提高潜力。

    近10年来,流通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相对稳定,长期保持在8%左右,与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15%以上水平相比,我国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还比较低。

    (二)流通企业的竞争力不强

    我国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外国流通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有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流通企业(主要是零售企业)与国外发达国家流通企业竞争力相比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1、快速扩张能力较差,财务运作能力不高。

    目前,国内零售企业的扩张能力较弱。从扩张所需的资金能力、管理能力、人才支持能力各方面,都不能与国外零售企业相比。因此,近年来,在外资企业快速扩张的压力下,内资企业在快速扩张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即连锁店铺越多,营利能力越差。内资零售企业负债率普遍较高,资金积累能力不足。在资金周转率方面,我国零售企业为4.24次/年,而外国零售企业为6.25次/年。说明我国零售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加重资金周转的问题,商业风险增大。

    2、营销技术能力低。

    我国零售企业单位面积营业额平均约为2.1万元/平方米,相当于外国零售企业的50%;人均营业额平均约为67万元/人,相当于外国零售企业的40%。我国零售企业在运用价格促销、陈列促销、广告促销、服务促销、敏锐捕捉市场需求等营销技术能力方面与外资零售企业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3、成本控制能力弱。

    2003年我国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平均值仅为9%,而外国零售企业则达到了24%,相差15个百分点。从我国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分布情况来看,毛利率低于5%的占了30%,5%—10%的占了35%,10%以上的占了35%,分化形势非常明显;而外国零售企业中,毛利率在20%以上的占80%以上。这表明我国零售企业对采购成本、物流配送成本的控制能力较国际领先水平差距很大。

    4、人才聚集能力不强,品牌价值能力低。

    我国流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其比例在85%以上。在发展中,由于受到文化层次、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经营管理能力和应对国际化竞争能力的上升空间有限;而外国零售企业中,有一批具有先进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性人才。另外,由于外国流通企业待遇优厚及良好的企业氛围,在人才竞争方面优势明显。在品牌建设方面,外国零售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5%,尤其是沃尔玛和家乐福这两大零售巨头的商誉已接近100亿美元。我国零售行业虽培养了一些区域性品牌,但全国性知名品牌很少,更谈不上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

    综上所述,我国流通业无论在整体竞争能力,还是在微观企业的竞争力方面,都与国外企业有较大差距。在我国流通市场已经成为国际性竞争市场的情况下,这种竞争能力状况显然极不适应。因此,必须将提高我国流通业竞争力问题提上发展的日程。

    规范流通产业经营秩序

    流通产业经营秩序混乱始终是困扰我国流通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2004年,我国市场流通秩序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步伐加快,但仍不完善

    去年,我国加快了流通领域立法步伐,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净化竞争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总体来看,流通领域的法制建设仍然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往出台的法律法规中许多内容带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的要求。以市场准入规则为例,由于我国流通业的对外开放的渐进性特点,决定了不同阶段的市场准入制度也不同,需要及时调整。在加入WTO过渡期基本结束后,根据承诺,对外资流通企业的准入限制要进一步取消,而针对外资进入的新形式和出现的新问题仍存在法律空白。二是规范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相对滞后,使得行业发展和政府监管的一些方面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例如,有些零售企业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损害了供货商的利益。特许经营领域也因立法滞后而出现混乱。三是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使得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降低了法律法规的效力。在流通业发展的过程中,重审轻管的现象仍然很普遍,对违规惩治力度太弱,使得中小型或分散经营型商业(如商品交易市场)中,经营不规范和假冒伪劣及有害商品泛滥的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我国流通业的整体发展。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不仅重要而且迫切。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流通领域中信用普遍缺失的问题凸显出来。大量失信现象的存在破坏了市场流通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针对市场流通中信用秩序混乱的现状,近年来国家通过多种措施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流通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仍较为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近期内,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重点关注:

    1、流通领域尚未真正树立起诚实守信的风尚和环境。

    流通领域总体上仍严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信用文化、守信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而且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水平普遍偏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据我国的国情,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加强信用道德建设和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氛围。

    2、有效的社会信用共享机制亟待建立。

    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加之法规的缺乏,目前我国流通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信息被封锁在不同部门和经营单位,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很低,政府与流通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存在,使得各交易主体很难依据真实的信用信息进行经营决策,隐瞒、欺诈、上当受骗屡见不鲜,导致流通秩序混乱。因此,在流通领域通过立法对各类信用信息的公开、规范收集、加工和传播、使用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规范流通产业的经营秩序十分必要。

    3、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

    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对流通业而言,当务之急是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尽快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流通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快开展法规建设、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等各项工作。

    加强流通产业基础建设

    20多年来,我国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就。以商业网点建设为例,从总量看,目前全国已有各类批发零售网点1700多万个;从质量看,一些大型商业设施的“硬件”甚至已经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但是,总体而言,我国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与快速发展的流通规模与总量不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效率提高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流通设施开发与投资方面,现代化营业设施、物流配送设施、仓储运输设施仍相对缺乏。传统的、低效率的、与初级交易方式相联系的设施仍占较大比重。在新型城市社区、新建城镇中,以提供便利、多功能服务为主的新型商业服务设施的开发缺乏投资,导致在一些地区大型商业设施与便利性服务设施之间的建设结构失衡、比例失调。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社会各方面对此重视不够、投资不足。至今没有一整套适应市场流通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普遍缺乏高效率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不能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当前我国流通业的运行状况;同时,流通业的行业技术标准化基础工作仍很薄弱,有些方面虽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但没有加以普及和应用,制约了流通现代化的进程。

    针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国家也先后出台了一些措施,力图推进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合理布局。以城市商业网点为例,针对一些地方反复出现大型商业设施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目前大多数地级城市都在加紧编制。

    在加快流通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提高流通效率方面,近期有三个问题应重点关注:

    (一)加强流通基础设施规划的科学性

    以城市商业网点为例,我国许多城市商业网点的开设基本上处于一种自由、无序的状态。一些地方虽然也制定商业网点、商业区规划,但这些规划还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可变化性。在城市的规划中,缺少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商圈的规划。在已建成的居民社区中,因为没有预留出商业发展的空间或是预留空间不足,影响了便民利民商业的发展。对城市商业区(或商圈)的功能,缺少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认识呆板单一,一味追大求洋,仍然囿于传统的集中的商业中心区的观念,而不是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变化,针对不同的需求,分散设立层次和功能都有所不同的商业区。对于不同零售业态没有科学、协调发展的观念,使得零售业态无主次、无重点发展,大型超级市场过多过滥。

    (二)加大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是提高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向,应既重视商流设施建设,也重视物流设施建设,按照商品流通的流向和布局进行统一规划;由国家在商品流通枢纽建设大型物流中心,由地方政府在地区商品集散地兴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布局合理的全国物流网络,以改善我国的物流状况,提高物流效率。物流设施建设除国家投资外,还可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以股份制的形式进行运作和管理。流通基础设施投资的另一个重点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除继续做好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应有计划地进行流通和商业的专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交易平台。

    (三)加快发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总体来说,我国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有很大部分已经陈旧失修,有一些设施早已不符合农村流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形市场建设速度较快。然而,能够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的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等物流设施和信息、检测等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流通市场的发展。为广大农民服务的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点严重不足。因此,加大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更新流通设施,提高其运营效率是一项重要任务。应进一步完善农村批发和零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组织。围绕小城镇和新兴市镇的开发建设,加大商业流通设施的开发建设力度,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流通主体向小城镇和新兴城镇延伸经营网络。

    改善流通产业发展环境

    就目前我国流通产业发展的整体环境而言,突出存在着三大问题,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一)社会对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仍缺乏足够的认识

    改善流通产业发展环境首先必须提高整个社会对流通产业作用的认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流通业规模的扩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以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流通产业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国民经济贡献日益提高。流通产业不仅可以决定国民经济的运行节奏和速度;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社会上对流通产业的认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对流通产业(特别是对内贸流通)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对工业制造业、对金融业甚至对农业那样重视。突出表现是对流通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政府投资、产业秩序、融资机会和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重视程度远远不足。这种社会环境当然与流通产业的地位和作用不相符,不利于流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进而势必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必须改善这一社会环境,提高社会,特别是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流通产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流通产业发展的法规环境有待完善

    流通领域法制环境的突出问题除了前面所述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和不适应及缺乏真正具备可操作性的问题外,现实流通经济活动中的执法问题也十分突出。目前与流通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枉法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涉及地方和部门利益时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市场竞争环境欠佳。

    (三)流通产业发展缺乏系统规范的软环境

    流通产业发展的软环境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是与其他产业相比,流通产业发展面临许多不平等的条件,使得流通企业融资难、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严峻,不利于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例如,对于资本市场上的直接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机会而言,流通企业获得的机会远少于其它产业的企业。另外,企业债务清理、政策性债务核销等优惠办法,流通企业都无权享受。在基础设施投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流通企业获得政府投资、国家贴息贷款的额度也很有限。

    二是在流通产业内部,不同所有制之间在市场准入和经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歧视性规定,准入不公平的问题仍很突出。

    三是对流通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存在弱化的倾向。培养一批现代流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是实现流通方式转变的根本保障。而在流通人才的培养方面,目前流通专业教育与快速发展的流通产业要求还不适应,专业教育目录设置不合理。因此,国家应把加强应用型流通专业人才的培养作为我国流通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大力发展贸易经济(商业经济)教育,逐步改变我国流通业中了解现代流通方式、熟悉现代流通管理的人才短缺状况,为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课题组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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