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新规需要提前应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15
     从2006年1月1日起,欧盟将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其中特别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新法规的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专业人士认为,欧盟是我国重要的食品出口市场,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早采取措施应对这一新的变化。

    与欧盟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相比,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一是新食品法大大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及销售的监督检测程序;二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三是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四是增加了已经准入欧盟市场的食品安全的问责制;五是欧盟将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不仅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本身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而且从食品生产的初始阶段就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标准,特别是肉食,欧盟新食品法不仅要求终端产品要符合标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

    有成员国都必须遵守,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出现在欧盟市场上,无论是哪个成员国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二是对外功能,即欧盟以外的国家,其生产的食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符合这项新的法规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

    我国是欧盟食品的重要来源国之一,新食品法规的出台,对中国食品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生产要求。据悉,由于欧盟每年都要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大量的食品,因此,为了使这个新出台的食品法能够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欧盟承诺对希望得到各种帮助,特别是希望得到为达到新标准需要技术帮助的国家和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实行全方位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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