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打造农产品名牌 树立农业大省名牌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9-20
     为带动山东省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全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山东正式颁布了《山东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四大类别的农产品将得到“山东名牌农产品”的称号。

    据齐鲁晚报介绍,山东省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承担山东名牌农产品的组织评审和认定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山东名牌农产品认定的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四大类别的农产品。经公示、抽查合格和用户满意度高的产品名单,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农业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审定并公布,授予“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颁发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和奖牌。

    “山东名牌农产品”的认定管理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科学、公正、公开、公平进行,市场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申请人负担。

    据介绍,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和“山东名牌农产品”标志,但必须注明获得名牌农产品的有效期。企业只能在被认定为山东名牌农产品上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和标志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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