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畜产品出口形势依然严峻
一、动物疫病成为国际畜产品贸易的主要技术壁垒
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为各种动物疫病的跨国界传播提供了机会,而动物疫病直接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构成威胁。正因为如此,WTO 于1994 年制定了SPS 协定,即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允许各成员采取或实施必要的措施,以期改善各成员的人类、动物和植物卫生状况,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健康。由于动物疫病的传染性及其危害极强,各国为防止疫病的传入,保护本国人民和动植物免受侵害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也越来越严格。为了保护本国畜牧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安全,防止疫病传入,一些国家建立了为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并以疫病为由对进口动物产品设置越来越严的贸易技术壁垒。1996 年,欧盟以从中国鸡肉产品中检出新城疫病毒和中国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为由,全面停止了中国禽肉及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从那以后,欧盟曾多次派专家到中国进行考察,都认为中国的动物疫病和动物防疫不符合欧盟要求,至今仍使中国禽肉及相关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日本、韩国至今不允许我国的猪、牛等偶蹄动物产品进入,其主要原因就是认为我国是“疫情不明国家”,特别是口蹄疫疫情,只允许鸡肉和热加工的偶蹄动物熟食品进入,而且对进口偶蹄动物加工工艺的提出要求,主要是针对口蹄疫。
目前,日本和韩国对进口我国禽肉产品的要求是越来越严,标准也越来越高。2001 年1 月1 日,日本实施新修订的屠宰法和家禽核查法,厚生省要求进口的家禽肉及其制品( 也包括其他肉类及其制品),必须按照等同或高于日本相关法律生产加工。后经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日方协商,决定我对日出口肉类及肉制品的兽医卫生证书新增以下内容:该批产品是按照等同于日本相关法律的中国畜禽肉检验法规,在卫生条件下屠宰、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官方证书或产品将不能在日本通关。
日本对冻鸡产品实施精密检查,其机构是日本农林水产省动物检疫所东京事务所。其程序是:进口鸡肉的集装箱抵达港口后,进口商在厚生劳动省的监管下,将货物卸至认定的仓库,然后由农林水产省动物检疫所东京事务所的检务人员到认定的仓库随机抽样。检查的项目包括新城疫和禽流感,具体方法为:新城疫采取血液凝集试验(HI)、F 蛋白遗传因子逆转录—— 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禽流感采用组合法抗原检测、M 蛋白遗传因子的RT-PCR 检测, 以及HI 与HA 亚型的对照分析。进口商依据农林水产省出具《中国产家禽肉等检查结果通知书》向海关提出通关申请。如果精密检查的结果为阳性,日本海关将不准该货物通关。该批货物将被勒令销毁或退运。
2003 年初,日本再次对进口中国的禽肉提出了更高的卫生要求。(1)原产地条件:规定禽流感(指H5、H7 或其它高致病性亚型)、新城疫和禽霍乱为应通报疫病;禽肉启运前中国至少90 天无禽流感。出口禽肉的原农场包括孵化场( 以下简称“ 原农场”)须按照附件规定的病毒学和血清学检测证明无禽流感;生产出口禽肉的地区,在禽肉启运前至少90 天无新城疫、禽霍乱和其它中国当局规定的重大禽类疫病的地区(原农场周围至少半径50Km 范围内)。(2)加工条件:①出口禽肉加工厂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官方兽医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授权兽医(以下简称“ 检验员”)进行日常卫生检查,以保证必要卫生措施的实施;出口禽肉必须经过前述的检验员宰前、宰后检查,并无任何禽类传染病。②出口禽肉在加工过程中必须尽量去除头、气管和内脏(不包括胃、心脏和肝);出口禽肉的包装必须用卫生或全新材料制成,外包装须加印经检验员认可的检疫合格标识、加工厂的名称和注册号。(3)储存条件:出口禽肉在运至日本前必须储存在符合动物健康的安全和卫生条件下。(4)动物卫生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签署出口禽肉检验证书,用英文在证书中表述本要求中(1)、(2)-①以及下述的检验程序。在出口国并非出口产品的原产国的情况下,出口国主管当局出具的检验证书须附有产品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检验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韩国一直将中国全境视为一个检疫区,一旦发现中国某一个地区存在韩国禁止入境的动植物疫病或虫害,则中国非疫区生产的同类产品也将被禁止进口。从2001年3 月15 日起,韩国要求中国向韩国出口禽肉及其制品,需由官方兽医证明在过去3 年中家禽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家禽饲养场10km 范围内过去2 个月内未暴发新城疫,过去12 个月内家禽饲养场没有发生过新城疫、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传染性法氏囊炎、马立克氏病、鸭病毒性肝炎(仅限于鸭肉)、鸭病毒性肠炎(仅限于鸭肉) 以及其他严重禽类传染病、没有分离到肠炎沙门氏菌(噬菌体4 型)。在畜产品检疫评估时,韩国甚至以从某一企业产品中检出韩国禁止的病原为由,将中国其他所有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均列入禁止进口范围。2001 年6 月,韩国以从中国个别企业产品检验出禽流感病原为由,对中国相关产品采取了临时禁止进口措施,同年11 月底虽然有条件解禁,但由于检验检疫程序过于严格和繁琐( 对每批产品精密检验,耗时长达45 天),中国家禽肉对韩国出口仍面临极大困难。
同时,中国对韩国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需经韩国评估注册。而韩国注册进程非常缓慢。目前,中国仅有为数不多的禽肉加工企业获韩国注册,可以对韩国出口,使得中国禽肉产品对韩出口非常有限。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动物疫病的检验检疫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对进口动物产品进行极为严格的检验检疫,对细菌病不仅要进行细菌培养,而且还要检测细菌毒素;对病毒病不仅要进行病毒分离,而且还要进行基因检测。按照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不仅可以从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检出病原体,而且相当精确。虽然在饲养期间没有发生疫病或发生的疫病在动物出栏时已经痊愈,临床没有异常表现,直接用于屠宰加工的动物也不是患病动物,但是不能保证在这些动物的体内不携带有细菌或病毒等病原体。特别是当前我国对某些疫病的检测还停留在检测抗体的血清学方法上,而许多发达国家已经采用基因检测和顺序分析等更精确的检测病毒的分子诊断方法。这就容易导致我国的动物产品在出口前没有检出病原体而在出口后被进口国检出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总之,随着WTO 各成员对疫病疫情的日趋谨慎,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动植物检验检测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检验检测项目的精细化,以动物疫病为名设立的技术壁垒对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发展中国家畜产品的出口门槛将进一步抬高,遇到的技术壁垒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三、动物疫病给我国畜产品贸易带来的影响
据有关报道,自1980 年以来,从国外传入或国内新发现的动物疫病达30 多种;目前,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达8%、1%、4%、18%,每年因发病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250 亿元,约相当于畜牧业总产值的2.5%~3.1%,农民人均损失25~35 元。由于发病造成的动物生产性能下降、畜产品品质下降、饲料消耗增加、人工浪费、防治费用增加、环境损害及相关产业的经济损失就更加巨大,估计约为发病死亡造成损失的3~5 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动物疫病正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国畜牧业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发挥。首先,从国内市场看,面临严峻挑战。由于动物源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屡屡发生,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安全已经成为消费者日益关注的一个问题,越来越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消费信心。特别明显的表现是,在禽流感流行期间,不管禽类产品是否被禽流感所污染,人__们都不敢购买和消费禽类产品,造成禽类产品大量积压和大幅度降价,使禽类生产陷于困境。发生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市场国产奶粉不管有无问题都滞销,人们纷纷转而购买进口奶粉。与此同时,在“WTO 后过渡期”,我国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关税也逐步降低,畜产品市场竞争将呈现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趋势。按照我国入世承诺,2005 年,我国农产品关税总水平降至15.35%,是全球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目前世界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为62%。在畜产品中,牛肉由45%降至12%,猪肉从20%降至12%,鸡肉从20%降至10%。同时还要撤消与WTO 相背的非关税措施。因此,国外大量的优质畜产品将进入我国,冲击国内的畜产品市场。目前,美国家禽出口协会、美国肉类出口协会等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纷纷在我国抢滩登陆,设立总部或办事处,大力开展宣传推销活动。澳大利亚、法国、荷兰、新西兰等国家的农业产业协会也都接踵而至,大张旗鼓地推销他们的畜产品,使国外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不断增加。由于国外优质畜产品的大量涌入,必将将对我国国内畜产品市场造成严重的挤压,使我国畜牧业发展本不宽裕的国内市场空间日益缩小。而且近年来这种发展趋势已经初露端倪。2003 年, 我国畜产品出口额27.2 亿美元, 同比增长5.7%,进口额33.6 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已经出现了进口额超过出口额、进口增幅超过出口增幅的“双超”现象。到2004 年畜产品出口额31.9 亿美元,进口额40.4 亿美元,贸易逆差8.5 亿美元,同比增长32.5% 。进出口逆差进一步扩大。这使我国畜产品与国外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态势不容乐观。面对国外优质畜产品涌入国门,我国畜产品将不出国门就要在国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那种因卫生安全问题不能出口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时代已不复存在。
其次,从国际市场看,动物疫病成为制约我国畜产品扩大出口的瓶颈。尽管这些年来我国在出口肉类产品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其中包括牛肉、猪肉和禽肉等的出口潜力是较大的,但这些出口潜力却没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使潜力成为现实,其中最突出的是卫生质量问题,主要进口国都认为我国是多种动物疫病的疫区。由于疫病等问题,从1994 年以来,我国的猪肉、牛肉几乎不能进入美国市场;欧盟至今仍禁止进口我国的猪肉、牛肉和禽类产品;我国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宁可舍近求远从其他国家高价购买,也不从我国进口低价的偶蹄动物产品;俄罗斯需要大量进口肉类,但是,对我国肉类安全卫生质量不信任,给我国的进口配额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我国猪肉进入俄市场后不准鲜销生卖,必须从口岸直接运到加工厂加工成熟食后才能销售,而从欧美进口的则可以直接销售。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常常因为疫病问题而被退货、销毁甚至封关,使我国动物和动物产品即使价格低廉也难以进入国际市场,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基本丧失。
在禽肉产品出口方面, 从1996 年8 月~2001 年4月期间, 欧盟以我国出口的禽肉中含有动物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等为由对我国禽肉下了长达5 年的禁令。2001 年4 月,欧盟刚刚宣布了对中国肉鸡的进口解禁,韩国从我国某地出口的新鲜鸭肉中分离到H5 亚型禽流感病毒后, 韩国和日本先后宣布禁止进口中国禽肉产品。这样对欧盟的出口还没有等开始就重新无限期停止。这使中国的肉鸡行业陷入了严重的困境。
近年来,虽然通过我国政府不断与日本、韩国政府的交涉,他们也时而短暂地开放一下市场。但是,他们对中国出口的禽肉产品采取了极为频繁和精密的检验检疫,这不可避免的要从鲜肉产品中特别鲜鸭肉产品中发现问题。因而,短暂的开放总是被更长期的“封关”所代替。例如,2003 年5 月份,日本政府再次宣布从中国进口的鸭肉产品中检出禽流感病毒, 并再次实施暂时进口令。中国是日本市场上肉鸡产品供应国之一,相对于其他几个主要供应国如巴西、泰国和美国,中国产品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但是,由于疫病的影响,使我国肉鸡产品的价格优势难以发挥出来。
在我国禽肉出口欧盟受阻的5 年时间里,使我国失去了每年近3 万吨鸡胸肉的出口市场,少收入外汇约7000 万美元。而在这期间,巴西、泰国等冻鸡出口国填补了我国在欧盟市场所占的份额,已成为欧盟市场主要进口国,高价向其销售鸡胸肉。1996 年欧盟从巴西、泰国进口的禽肉只有3000 吨,到2001 年已达到40 万吨,其中从巴西进口的禽肉在3 年内增长了20 倍。据有关资料显示,在2002 年我国冻肉鸡出口量减少81877 吨,出口额减少18955 万美元。据测算,105 万人的就业受到影响;养鸡农民至少损失纯收入2 亿多元。2003 年5 月份,日本以从中国山东一家企业对日出口的一批鸭肉中检出2 例禽流感病毒为由,于5 月12 日突然宣布停止进口中国所有的禽肉蛋产品。由于此次封关来势突然,中国肉鸡行业遭受沉重打击。根据日方的禁令,5 月12 日前所有在途、在港未通关的货物都不能进口。食品商会有关人士估算,当时已发往日本的未通关产品约1 万吨,所有退货退关带来的经济损失约上千万元。而企业停止出口所造成的损失还远远不止这个数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由于禽流感、口蹄疫等原因,欧盟仍未解除对我国主要动物性食物源及禽类产品的进口禁令,日本、韩国等也没有恢复我国冻鸡等禽肉生品的进口,俄罗斯不仅继续对猪肉、牛肉和禽肉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而且在去年9 月又宣布禁止我国肉类产品输入,这些都限制和影响了我国肉类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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