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农业税迈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1-04
     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高票通过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此举不仅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但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几十年积累下来的,不可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能获得彻底解决。在这个意义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农业税条例,只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时,就有委员指出,要警惕“后农业税时代”农民显性负担减轻、隐性负担加重的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就直言,现在城市和农村的“剪刀差”依然存在。而另一位社会学专家表示,中国“后农业税时代”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一个重要的基本点就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财政资金向农业流动已成为国际惯例,发达国家农民最高人均补贴额已达3万美元。尽管近两年中国农民补贴性收入有所增加,但仍是杯水车薪。但不管怎么说,虽然废除农业税条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毕竟已经迈出了这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但毕竟已经开始破题,并向“深水区”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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