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积极应对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1-10
    从商务部获悉,对日本、欧盟将于200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新法规,我国将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

    日本政府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5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对其未设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可参照的农药推行“一律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茶叶、蔬菜等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影响巨大。欧盟也将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新法规,该法规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标准。日本、欧盟分别是中国农产品的第一、第二大出口市场,约占农产品总出口总额的43.3%,仅日本就占约1/3。以日本、欧盟为主销市场的出口企业分别占农产品出口企业总数的38%和27%。

    据悉,今年上半年,商务部将到主产区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以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积极应对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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