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式发令促进中部崛起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4-03
    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作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会议认为,中部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促进中部崛起,有利于提高我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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