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扶持:家禽养殖及加工企业可免征所得税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5-17
    记者从5月11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海口市政府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获悉,为加强禽流感疫情的防控,维护海口家禽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海口市决定给一定时期内的一些家禽养殖及加工企业给予优惠政策。

    据了解,海口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包括: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2006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或核查后,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

    据了解,海口家禽业发展目前面临着很大压力,企业防控禽流感工作任务艰巨,畜牧业生产经营企业压力增大,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价格也持续低迷,养殖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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