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做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5-26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

    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集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带动作用。

    (二)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场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提高市场竞争和抗御风险能力。

    (四)切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授权经营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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