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 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挑战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5-29
     一项由日本政府酝酿已久、即将在今年5月29日开始全面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近来在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中引起了恐慌。这一新制度,大幅提高了对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化学品残留最大限量的要求。

    5月29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肯定列表制度”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99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5万多个暂定限量标准,对涉及264种产品种类同时规定了15种不准使用的农业化学品。对于列表外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或其他农产品,则制定了一个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即100吨农产品化学品残留量不得超过1克)。

    而中国国内的标准显然相去甚远。中国目前仅制定了137种农药的477项残留限量标准,98种兽药的658项残留限量标准。如果达不到这些标准,中国的农产品将被阻挡在日本海关之外。

    “我们早在1999年就实现了有机种植(即施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但还是感到紧张。”山东省金乡县宏昌果菜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财经》。宏昌是一家以出口大蒜、白蒜为主的企业,山东则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大省,在目前中国对日本出口的蔬菜中,有60%-70%来自山东。

    企业之所以感到紧张,是因为新的限量标准相当严苛——“大体相当于老标准的1/1000。”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如是称。更具体一点说,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每100吨农产品货物中,化学品残留量不得超过1克。

    对企业来说,即使对出口产品全部使用有机肥,在空气中飞散的农药或其它化学品也很可能导致产品化学品含量超标;而且新制度还带有“连坐”性——规定一个企业、一个品种出问题,就要对同类企业同类产品实行批量检验。这对以小企业和散户式收购为主的中国农产品行业而言,如何有效控制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共生科学技术研究院博士林学贵说,“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国外食品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受到监控的化学物质数量大大增加,将增加生产者为遵循该制度、改善食品安全而产生的负担。中国企业为了有效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必须对生产实行基地化管理,并大量增加科研投入和设备投入提高自检能力,这都需要大量增加投入。

    “这次日本采取立法的形式呈体系化地确立这个制度,能够通过官方、民间去交涉的余地很小。”上海蔬菜行业协会会长杨勇萍认为。而中国商务部外贸司有关人士认为,日本是基于WTO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出台新的检验标准的,中国政府很难因此向世贸组织提起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而在梅新育看来,“肯定列表制度”也有合理之处,因为其反映了居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食品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的客观现实。相比之下,中国现在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确实不安全因素太多;那些“奸商”自不待言,不少地方的不少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相当渎职。因为这些原因,农产品、食品出口检验检疫不合格现象比比旨是。

    “日本是世界上对食品安全要求最高的国家,如果能够适应它的标准,对增强国内所有的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不失为一件好事。”商务部外贸司出口处朱处长对《财经》说。在观察家看来,中国如能配合推出《食品质量安全法》,将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对于解决近年来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亦不失为一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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