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多项政策推动新农村建设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06-01
    日前,发改委透露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建设、有利农民增收的政策。包括,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适度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此外,还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将及时修改或废止。为农民“减负”一直是官方所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早在今年2月,政府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指出: “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提出这一任务,究其原委在于我国城乡差距由进一步拉达的趋势,其势必影响到社会和谐,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达,有些大都市甚至接近国际水平,而广大中西部农村的发展却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与城乡居民差距越来越大。其次,由于农村人口占据我国绝大多数,要使经济发展由投资拉动变为主要由消费驱动,必须启动农村这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因此,发改委的这些举措可被视作是这一目标的具体实施。据悉,仅推行城乡电价同网同价这一项改革,中国每年便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四百二十亿元人民币,而占据涉农收费“半壁江山”的农村教育乱收费整治空间亦极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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