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制度 发展现代农业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2-20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民日报社等单位主办的“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理论研讨会”日前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与会者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就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建立现代农业制度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障。

    现代农业制度是适应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的新型制度。具体地说,现代农业制度是土地制度、生产组织、经营方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集合。我国现代农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实行家庭经营制、农户实行合作制、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等。在研讨和交流的基础上,与会者对加强我国现代农业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于土地实行家庭经营制。有学者提出,应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依法规定流转的形式、时限及其收回。同时,应对给予农民其他土地权益如抵押权、承包地入股权等问题进行研究。

    关于农户实行合作制。有学者认为,农户合作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户合作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各种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利益共同体,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应给予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农民建立合作经济组织,既应围绕农产品来进行,又应逐步扩展到金融和保险等方面。

    关于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有学者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已由“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迈进。适应这一形势,一方面应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搞活经营,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应引导其与农民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关键是建立合作社。因此,国家可以制定有关政策,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关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会者指出,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制度的重要支撑,它包括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体系、农业质量和环保标准体系、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农业法律保障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目前,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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