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推行官方兽医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4-19
     近年来,广西南宁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日前从南宁市政府获悉,由于现行的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制约了该市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南宁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并实施。进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该市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

    据了解,改革方案将原来由市农业局承担的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行政管理职责划出,独立设置南宁市渔牧兽医局,为市政府主管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工作的工作部门;将各县区的水产畜牧局统一更名为渔牧兽医局,由县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县区政府主管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工作的工作部门。同时整合归并现有的市、县、区、开发区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卫生监督等各类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

    在兽医管理方面,将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官方兽医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官方兽医的任职标准、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组建全市官方兽医队伍。各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

    对从事动物疫病临床诊治、动物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兽医人员,在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经历的基础上,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后,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取得兽医执业证后方可从事兽医执业活动。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改革调整,原则上要在今年5月底完成;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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