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5-2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宣布,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

    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69元。

    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强调,目前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公布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只是在市场价格下跌至最低收购价以下时,通过委托企业入市收购,以保护农民利益。在正常情况下,小麦价格仍由市场形成。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储粮总公司制定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预案地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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