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建母猪保险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6-26
     为稳定猪肉市场,妥善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国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母猪保险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据新华社报道,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 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国家要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生产,抓紧落实对低保人员和困难学生的补助,加强市场调控能力,同时着眼构建有利于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表示,从2007年开始,国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2007年,国家财政预计需安排资金近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约38亿元。

    据悉,专项资金一方面将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支持,增强饲养户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支持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母猪数量,原则按每头每年50元的定额标准,对母猪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增强饲养户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稳定生猪产业的龙头。

    同时,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支持做好生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此外,对散养猪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助20%、50%、80%。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疫苗补助经费2.85亿元,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负担比例,及时安排和拨付免疫疫苗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作,保证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需要。

    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将强化政府调控手段,完善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猪肉等副食品储备制度,适当增加国家储备肉规模,合理调整储备结构和布局,发挥储备调控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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